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2年考察新加坡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暨裕廊島工業區環境影響評估情形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洪淑幸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綜計處 |
專門委員 |
簡任 |
羅毓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綜計處 |
薦任技士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隨著社會多元化的演進、重視環保議題及法制進步,近來重大開發案件如:六輕相關計畫、國光石化開發案等環境影響評估爭議,一再引發經濟與環保對立的輿論聲音,現行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之檢討方向,亦成為各界廣泛探討的議題及關注焦點,為汲取其他國家對於環境影響評估(Emvironment Impact Assessment, EIA)機制之經驗與優點,爰辦理本次考察。
1.新加坡由國土規劃主導之上位政策,將土地分區嚴格管制,以離島規劃特殊工業區域大量吸引外資,而我國內政部已於102年10月17日公告實施「全國區域計畫」,作為國土保育及發展之上位指導原則,可參考新加坡國土規劃及管制方式。
2.新加坡工廠開發計畫只要符合政府既定標準及要求即可獲得許可,僅有少數新設公共項目開始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相較下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較為完整。
3.我國目前開發計畫環評由環保機關審查及具有否決權,缺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整體考量機制,可參考新加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導環境影響評估方式,及環境調查之環境顧問公司註冊核准機制。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裕朗島工業區,境管理顧問公司Environmental Resources Management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環境影響評估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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