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內國法化後與我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銜接適用之研究—以美國法為借鏡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60281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法務部選赴外國大學進修 # |
報告名稱: |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內國法化後與我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銜接適用之研究—以美國法為借鏡 |
電子全文檔: |
C10602817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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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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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6/11/06 |
報告書頁數: |
77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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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 |
105/08/10 至 106/08/09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郭峻豪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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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美國聯邦「反勒索及受賄組織法」( 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即RICO 法),係美國聯邦檢察官及執法機關對抗組織犯罪最有效的利器,於打擊黑手黨等犯罪組織獲得重大成效,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之制定,亦係受美國聯邦政府運用RICO 法打擊黑手黨之成功經驗所啟發。因此,在我國甫修正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此時,美國運用RICO 法對抗組織犯罪所獲得的卓越成效,實值我國借鏡,而此亦為本文聚焦之處。本文首先介紹「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之緣起、架構及規範內容;其次就美國聯邦RICO 法的立法背景、立法過程、現行法制規範、聯邦實務運作模式及美國聯邦檢察官運用RICO 法成功追訴黑手黨勢力之案例與經驗,進行分析探討;文末則借鏡美國RICO 法及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就我國未來對抗組織犯罪之法制走向提出建議。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美國哈佛大學 |
出國類別: |
進修 |
關鍵詞: |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組織犯罪,反勒索及受賄組織法,RICO,重要證人保護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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