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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電業自由化下外購電力訂價策略之研習、電業自由化下實施電力代輸之雙邊合約擬定研習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403932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電業自由化下外購電力訂價策略之研習、電業自由化下實施電力代輸之雙邊合約擬定研習#
報告名稱: 電業自由化下外購電力訂價策略之研習、電業自由化下實施電力代輸之雙邊合約擬定研習
電子全文檔: C10403932_1.pdf C10403932_2.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4/12/29
報告書頁數: 75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taipower.com.tw
出國期間: 104/10/24 至 104/11/01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劉凱銘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業務處 主辦電價制度規劃專員 薦任
張彥偉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業務處 主辦購電作業專員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一、電業自由化下外購電力訂價策略之研習 各國電業自由化之電力市場交易模式主要有二大主流,一為電力池模式,一為雙邊合約模式,前者發電業者集中於電力交易所競價而決定購售電價格,後者則透過購售兩造雙方之私契約決定購售電價格。本實習計畫之目的即在蒐集國外力市場開放後購售電合約之形式與應用,包含實體交易考量之訂價參數及調整方式、價格風險之管控與規避等,有助未來本公司研訂自由化後購電價格策略之參考。 二、電業自由化下實施電力代輸之雙邊合約擬定研習 目前許多國家已推動電業自由化,各國的電力交易制度亦有所不同,但大致上來說,已推動電業自由化的國家中,電力交易制度可二分為集中交易型態的「電力池」及分散交易型態的「雙邊契約」兩大類型。至於西方國家電力市場則主要可分為兩大類,分別為強制電力池與自願電力池搭配雙邊合約兩種制度。依學者研究,交易制度應以系統的安全可靠為前提,由於台灣屬孤島型電網,且台灣目前多數產業仍屬高耗能產業,為了系統的安全及可靠,需有充足的發電與輸電容量,故建議未來台灣電業自由化後,採用自願性電力池搭配雙邊合約的交易模式較為有利。如何在電業自由化環境下,擬定適當之雙邊合約,為台電公司未來需重視的課題之一。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美國;
參訪機關: Nexant,California ISO,Pacific Gas and Electric Company
出國類別: 實習
關鍵詞: 電力自由化(Electricity Liberalization),獨立電力調度中心(Independent System Operator),獨立發電業(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s),電力採購(Electric Procurement),雙邊合約(Bilateral Trading)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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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能源
施政分類: 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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