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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參加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高階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課程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402878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研修課程#
報告名稱: 參加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高階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課程
電子全文檔: C10402878_51915.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4/10/29
報告書頁數: 68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出國期間: 104/07/15 至 104/08/02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洪奕璿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專利二組 專利助理審查官 薦任
莊智惠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專利三組 專利審查官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研習報告主要內容,首先介紹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高階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Center for Advanced Study & Research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CASRIP)所舉辦之2015年智慧財產權暑期研修課程(summer institute),包括其中舉辦之為期兩天的高科技保護高峰會。接著,介紹近一年來美國最高法院及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的重要判決,包括CAFC最近對於醫療診斷方法之專利適格性的認定;最高法院對於上訴法院進行申請專利範圍的解釋時所應採用之標準;美國專利商標局進行IPR程序時對於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所應採的標準;以及CAFC最近對於是否適用手段功能用語所採之推定原則的新標準等判決。另一方面,介紹美國法院繼Alice v. CLS案後,有關專利標的適格性之重要判決,並介紹美國專利商標局有關專利標的適格性審查指引的演變及最新發展。最後,針對此次研習的課程及過程,提出心得與建議,期望藉由本次報告內容分享,可將美國最近智慧財產相關議題發展分享給本局同仁及各界相關人士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美國;
參訪機關: 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高階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
出國類別: 研究
關鍵詞: 智慧財產,專利適格性,審查指引,手段功能用語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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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智慧財產
施政分類: 智慧財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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