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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班卡拉營運委員會議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200070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出席班卡拉營運委員會議#
報告名稱: 出席班卡拉營運委員會議
電子全文檔: C10200070_41007.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2/03/20
報告書頁數: 15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taipower.com.tw
出國期間: 101/12/15 至 101/12/21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李博仁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副處長 簡任

報告內容摘要

一、本公司所投資之澳洲班卡拉煤礦開發計畫投資效益極佳(註:本公司擁有10%權益),至民國101年12月止,本公司之投資淨額為新台幣13.89億元,而累計之投資收益已達新台幣30.88億元。職透過出席本次班卡拉煤炭營運委員會議,在會議中對於班卡拉的經營、財務、生產狀況及擴產案均有深入的了解。目前班卡拉煤礦已完成第一階段擴產計畫,經由本次會議了解第一階段擴產計畫下營運計畫目標包括﹕售煤量增加32%、現金營運成本增加32%,而單位成本減少5%,其投資效益極大。 二、職利用此次出席會議之機會,順道拜會本公司就班卡拉煤礦擴產計畫之委任律師ClarkKann律師事務所之Mr. John Toigo律師,除了解班卡拉煤礦擴產計畫之進度,俾利於在營運委員會議中討論外,並洽詢本公司於昆士蘭州可能的煤礦投資機會,依Mr. Toigo之意見,2013年應是一個很好的投資時機,建議本公司應先做好投資前的準備工作,以便在煤商提出可能的投資機會時能很快做出決定。 三、澳洲的煤礦(註:主要位於新南威爾斯州及昆士蘭州)蘊藏豐富、政經穩定、出口基礎設施健全、燃煤煤質適合本公司燃煤電廠燃用、海運距離適中,故為本公司主要燃煤供應來源之一,本公司新建之林口、大林燃煤機組將於民國105年起陸續商轉,屆時用煤量將大增,故應積極掌握投資澳洲煤礦之機會,以進一步確保燃煤供應安全並穩定燃煤採購成本。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澳大利亞;
參訪機關: 班卡拉營運委員會議,台電公司澳洲辦事處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班卡拉,煤礦,投資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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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礦業
施政分類: 經濟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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