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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

出席亞洲開發銀行研究所與OECD合辦之「亞洲勞工遷徙:管理勞工遷徙以支持全面性且可持續之經濟成長」圓桌會議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100317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亞銀研究所舉行之「管理勞工遷徙以支持全面性且可持續之經濟成長」會議#
報告名稱: 出席亞洲開發銀行研究所與OECD合辦之「亞洲勞工遷徙:管理勞工遷徙以支持全面性且可持續之經濟成長」圓桌會議
電子全文檔: C10100317_36960.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1/03/09
報告書頁數: 19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中央銀行 http://www.cbc.gov.tw/mp1.html
出國期間: 101/01/17 至 101/01/21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游淑雅 中央銀行 經研處 襄理 簡任
廖俊男 中央銀行 經研處 副研究員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亞洲開發中經濟體具有人口紅利,而已開發經濟體和富有的中東產油國,則發生勞工短缺日益嚴重的情況,加以小家庭及蛻變中的社會導致長期照護需求增加,均為亞洲勞工遷徙的主要因素。此外,亞洲新興經濟體性別不平衡及婚姻缺口則驅動國際聯姻的遷徙。 目前勞工遷徙體系存在之缺失主要包括:(1)國外雇主和本國招募仲介機構對遷徙勞工的剝削;(2)仲介機構索價過高,導致遷徙成本太高;(3)遷徙勞工缺乏最低工資保障。 針對目前遷徙體系之改善措施則有:(1)勞工輸出國嚴格實施遷徙法律,包括去除不良仲介機構;(2)將海外雇用契約加以標準化;(3)將遷徙管理電子化,即時確認雇主、仲介機構和遷徙勞工資料的正確性;(4)擴大對遷徙勞工的金融協助,以償付其遷徙的初始成本;(5)提供遷徙勞工技術提升與職前訓練;(6)建立遷徙勞工之強制註冊系統,以獲得所有遷徙勞工的準確資訊;(7)提供有效率和迅速的遷徙勞工申訴系統;(8)保證遷徙勞工的工資至少與勞工輸入國的最低工資相當;(9)勞工輸入國提供遷徙勞工社會安全措施,包括工作契約結束後,勞工可將社會安全等之提撥款攜帶返國;(10)保證遷徙勞工的工資可透過銀行,以最低費用匯出,而這些匯款的接受國,在其政府引導下,長期能將這些匯款導入生產性用途;(11)規劃回國勞工之再就業。 與遷徙有關的國際機構則應扮演(1)促使各國政府規定全球普遍可接受的規範,收集準確的遷徙勞工資訊;(2)透過強制性的協議和會議,對勞工輸出和輸入國提供一致性的標準。 台灣與世界其它外勞引進國家面臨同樣的挑戰,首先是如何提供足夠的誘因,吸引高技術優秀外國勞工來台長期工作,以提升國內競爭力;其次是如何在引進長期照護勞工及產業所需短期勞工,同時維持外籍勞工在台人數的平衡性;再者為提升遷徙統計資料之完備性及國際可比較性。上述挑戰有賴主管機關(包括內政部與勞委會)進行政策協調與整合,擬定合宜的措施加以因應。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日本;
參訪機關: 亞銀研究所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勞工遷徙,遷徙成本,勞工社會安全,國際聯姻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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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衛生福利勞動
施政分類: 勞動及人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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