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赴英國格拉斯哥大學研習英國醫療糾紛行政管制與處理模式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10000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英國格拉斯哥大學研習英國醫療糾紛行政管制與處理模式# |
報告名稱: |
赴英國格拉斯哥大學研習英國醫療糾紛行政管制與處理模式 |
電子全文檔: |
C10100007_36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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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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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0/12/19 |
報告書頁數: |
1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葛謹 |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
內科部 |
醫師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此次赴英國格拉斯哥大學研習英國醫療糾紛行政管制與處理模式,主要目的為研究臺灣與英國醫療糾紛案例處理之異同外,亦參與格拉斯哥大學法學院醫療法相關之課程。
臺灣歷經勞保、公保、農保、全民健康保險等醫療與保險制度改革至今,醫療服務制度已經迎頭趕上歐美而毫無遜色。然而,長期以來,一直「困擾」著醫界的「醫療糾紛」解決之道,並未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社會重視專業與醫療人權觀念的提昇,有明顯的改善。我國現代醫學由西方傳入,刑事與民事法律也係繼受自歐、美、日等國,相關之刑事法理與醫學原理自無不同之理,但臺灣醫事鑑定似乎漫無標準,法諺:「相同事件相同處理」,此即我國憲法之「平等原則」(egalitarian doctrine)。建議學習英國制度,在臺灣醫療爭議事件中,醫事鑑定似應廢棄落伍的二分法,採用六分法,並儘速建立較為公平的過失審查原則較為妥適。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英國; |
參訪機關: |
英國格拉斯哥大學 |
出國類別: |
進修 |
關鍵詞: |
醫療制度,醫療過失,醫事鑑定,六分法,平等原則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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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
衛生福利勞動 |
施政分類: |
衛生及社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