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參訪日本京都電動車推廣現況及柴油車黑煙檢測程序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00506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研習日本電動車推廣策略# |
報告名稱: |
參訪日本京都電動車推廣現況及柴油車黑煙檢測程序 |
電子全文檔: |
C10005067_36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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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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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1/03/12 |
報告書頁數: |
65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張和中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保處 |
環境技術師 |
委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一、電動車推廣
(一)電動車性能已可符合一般日常需求,惟價格明顯高於傳統汽油車,故推廣初期,仍須政府單位提供購車補助,以創造市場需求。
(二)全日本已有超過2200座公共充電站,日本當地家庭及車隊業者亦均有停車空間可自行充電,使用環境完備,有利於電動車之推廣。
(三)目前生產之電動車輛,電池均採不可交換式設計。雖有業者提出交換式電池之構想,亦曾辦理示範運行,惟後續並無進一步發展,經瞭解主要係各家電動車業者開發之車型、掌握之技術能力等均不相同,使用模組化通用電池難度極高,且交換電池設計除增加成本外,安全性亦有疑慮所致。
二、黑煙檢測程序
(一)我國「柴油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係參考日本管制方式訂定,惟日方業於2009年採用新修訂之檢測方法,取消全負載定轉速測試,並簡化無負載急加速測試流程。
(二)為與國際法規調和,本署刻正研擬修正「柴油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日方修法歷程及內容可納入參考。
(三)有鑑於部分車主並未落實定期維護保養工作,若遭通知檢驗則以擅調方式規避檢測,故除應持續實施馬力比不足退驗機制外,退驗標準亦應依實車調查結果檢討調整,進一步遏止擅調歪風。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HORIBA |
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電動車,柴油車,黑煙檢測程序 |
備註: |
原開會計畫變更為研習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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