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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韓國環保稽查業務暨綠色新政推廣經驗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004326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考察韓國環保稽查業務暨綠色新政推廣經驗#
報告名稱: 韓國環保稽查業務暨綠色新政推廣經驗
電子全文檔: C10004326_35934.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0/12/16
報告書頁數: 121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http://www.epa.gov.tw
出國期間: 100/10/31 至 100/11/05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蕭清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北區督察大隊 大隊長 簡任
蔡蓬培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境督察總隊 科長 薦任
林斐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境督察總隊 技士 薦任
蔡耀勤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北區督察大隊 技士 薦任
廖吉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中區督察大隊 稽查督察員 其他
李麗華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南區督察大隊 技正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一)綠色新政中有關廢棄物能源化之施政方向及作為:1.有機廢棄物(廚餘)能源化設施之興建。2.整合掩埋場及廢棄物能源化設施以提升經濟效益。3.適度引進民間技術及資金,以政策協助促成相關設施之設立。(二)推動並整合區域廢棄物能資源處理:首爾市蘭芝島掩埋場與區內焚化廠和韓國區域冷熱供應中心,以沼氣、廢熱整合產製電能、冷能及熱能並以三聯供方式,促成與臨近公共建築及住宅進行能源整合供應;另蔚山市龍淵污水廠產製沼氣直接以燃料方式供應臨近SK化學工廠取代發電之作法;及釜山市生谷掩埋場將掩埋場沼氣與區內有機廢棄物厭氧消化設施產製沼氣集中發電等等之作為。(三)韓國稽查業務之特色:1. 首爾市環境清新本部於執行稽查業務時,採取組織聯合稽查小組,作一次性稽查。2.首爾市環境清新本部設置特別環境司法檢察官,融合政府之行政機關及賦予司法、警察職權(具有司法官性質可簽發搜索及下令逮捕現行犯)而設置,檢察官對違規(犯罪)情形依法偵查及提起訴訟。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韓國;
參訪機關: 駐韓代表處首爾辦事處經濟組,韓國環境部,首爾市環境清新本部,首爾市世界盃公園管理中心,首爾市綠地管理局,蘭芝島掩埋場,韓國區域熱能供應會社,蔚山市環保局,SBF公司,釜山市環境綠地局,生谷掩埋場,垃圾燃料化事業(RDF),釜山LFG發電設施,生谷廢塑料乳化事業,廚餘厭氧消化設施,廢棄物資源回收中心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韓國,環保稽查,綠色新政,推廣,廢棄物能源化,蘭芝島掩埋場,區域冷熱供應中心,生谷掩埋場,龍淵厭氧消化設施,韓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備註: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農業環保
施政分類: 環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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