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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參加國際檢察官協會第16屆首爾年會及第4屆檢察高峰會議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003487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國際檢察官協會年會#
報告名稱: 參加國際檢察官協會第16屆首爾年會及第4屆檢察高峰會議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003487_35147.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0/08/25
報告書頁數: 51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法務部 http://moj.gov.tw
出國期間: 100/06/25 至 100/06/30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王捷拓 法務部 臺中地檢者 主任檢察官 簡任
林佩菁 法務部 士林地檢署 檢察官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檢察官打擊不法,捍衛法律,是公益代表,應與民眾貼近;而反應民意且具傳達民意功能者首推媒體,因而檢察官與媒體的關係密切。然而檢察官與媒體互有不同的工作職掌,因而有不國際檢察官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osecutors, IAP)第十六屆全球年會於2011年6月26日至29日在南韓首爾召開。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下稱本協會)由秘書長陳文琪(法務部參事)率同國際交流委員會召集人洪光煊(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檢察官)、會員羅雪梅(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檢察官)、王捷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珮菁(法務部調部辦事檢察官)、張姿倩及蔡佩玲(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等七位代表成員出席,其中臺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捷拓,因偵辦販毒、肅貪及重大經濟案件著有實績,獲得大會頒給「傑出檢察官獎」(The Prosecutor of the Year Award),為臺灣檢察官爭光。 國際檢察官協會於1995年在維也納成立,是目前唯一以檢察官為主體之全球性且獲聯合國資助之國際組織,對促進國際間司法互助,建立各國檢察官間有效的交流合作管道具有重要性及影響力。我國檢察官於1997年在加拿大渥太華舉行之第二屆年會時,首度指派檢察官代表與會,此後除1999年在北京舉行之第四屆年會外,每年均有檢察官以個人會員身分組團參加在各地舉辦的各屆年會。多年來,在我檢察官的積極參與及耕耘下,與許多國家地區之檢察機關或檢察官建立良好的友誼,並獲得他國在人員交流、法律資訊提供及刑事司法互助方面之務實協助。 今(2011)年國際檢察官協會第十六屆年會於6月27日上午在首爾隆重揭幕,本次會議主題為「作為公益代表人的檢察官(Prosecution as a Public Service)」,有來自全球100多個國家及國際組織之檢察總長、檢察長、司法部主管官員、檢察官及代表等430餘人出席盛會。南韓檢察總長金畯圭(Joon Gyu Kim)在開幕式中致辭表示,韓國繼2004年舉辦第九屆全球年會,2008年舉辦第五屆亞太及中東地區會議之後,今年再度舉辦全球年會,十分榮幸,並提示檢察官在維護社會秩序、國家綱紀及保障人權的重要任務。國際檢察官協會主席詹姆士.漢密爾頓(James Hamilton)致辭中提及檢察官的公益性質是長久被關注的議題,檢察官應當保持公正性和獨立性,忠實履行其職務。南韓國務總理金滉植 (Hwang Sik Kim)蒞臨會場致賀,在祝詞中表示,全球化的結果,使得跨境犯罪越來越多,國與國之間的依存度也越來越高,希望檢察官能提出有效共同打擊犯罪的新策略與方法。 接著,大會進行頒獎。臺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捷拓自1999年擔任南投地檢署檢察官以來,在偵辦公務員貪腐、企業貪瀆及金融犯罪、斷絕國內製毒工廠原料來源及規劃中小盤查緝掃蕩及建置地區毒品銷售網路資料庫等,獻力甚多,成效卓著,獲得肯定,經國際檢察官協會遴選頒給「傑出檢察官獎」。今年全球共有13位檢察官獲得此項殊榮,王主任親自上臺領獎並發表感言,其將成就歸功於臺中地檢署全體檢察官的努力與支持,並與大家分享榮耀。 在三天的會議中,大會針對「檢察機關的基本職責」、「擴展檢察機關的角色」、「強化檢察機關的的功能」及「設身處地為民服務」等議題由各國代表發表報告並進行討論。在分組討論時,各國代表也就「追訴違反人道犯罪」、「如何提升檢察機關辦案品質」、「檢察官與媒體的關係」及「強化檢察官訓練」等議題交換意見。大會並安排有地區分組會議及特殊議題分組會議(例如小島或小型司法管轄區之問題、檢察官協會之運作、檢察官交流計畫、國際檢察官協會聯絡人等事宜),藉此全球檢察官聚會之場合,讓各國檢察官能接觸認識,進行議題討論及人員交流。我代表團員認真參與,在會中發言並與各國代表熱絡交流,就法律制度及檢察實務運作等議題,多方交換意見並建立友誼,收穫甚多。 二、國際檢察官協會2012年第八屆亞太及中東地區會議在臺北舉行 國際檢察官協會為鼓勵會員積極參與會議,除每年定期舉辦全球性年會之外,又於歐洲、中歐及東歐、中亞、拉丁美洲、北美洲、非洲、亞太及中東等地區,分別舉辦地區性會議。亞太地區會議於2003年首次在泰國曼谷舉行,此後,分別於2004年在香港(第二屆)、2006年在澳門(第三屆)、2007年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第四屆)、2008年在南韓首爾(第五屆)、2009年在杜拜(第六屆)及2011年在印尼雅加達(第七屆)等地舉行,且自2008年起擴大為「亞太及中東地區會議」(Asia-Pacific and Middle East Regional Conference)。 本協會於2009年加入國際檢察官協會正式成為團體會員,即積極爭取該協會之會議在臺灣舉行。經長期溝通並尋求支持,本協會於今(2011)年2月26日正式以書面向國際檢察官協會提出申請主辦「第八屆亞太及中東地區會議」,並於6月25日經國際檢察官協會執行委員會通過,為我檢察界舉辦大型國際會議寫下新頁。 我申請案於本次首爾年會前一日甫獲執委會通過並在大會中正式宣布。6月29日在國際檢察官協會首爾年會閉幕式中,循例由下次年會及地區會議之主辦單位進行會議簡報,我團雖於會議期間始獲通知但在團員臨場協力準備下,由團長即秘書長陳文琪代表主辦單位邀請並歡迎大家來臺參加會議,並播放介紹臺灣之影片,以為宣傳,獲得與會者好評及回響。 同的角度與立場。媒體深知公眾關心刑事案件的發展,無不希望滿足民眾知的需求,而檢察官偵查犯罪,對於當事人間的隱私或與偵查有關的事項負有保密的義務,此在案情聳動及涉案人為名流或政治公眾人物時,媒體與檢察官的對立緊張關係更加顯著 。雖然全世界的司法制度不儘相同,但檢視檢察官與媒體的互動關係有其必要及共通性。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韓國;
參訪機關: 韓國南韓大檢察廳,首爾Lotte飯店,首爾歷史博物館,COEX會議暨展覽中心,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檢察官協會,16屆,首爾,高峰會議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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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法務
施政分類: 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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