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香港、新加坡集體管理團體收費項目之研究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90305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香港、新加坡集體管理團體收費項目之研究# |
報告名稱: |
香港、新加坡集體管理團體收費項目之研究 |
電子全文檔: |
C09903057_311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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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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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9/09/10 |
報告書頁數: |
6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王怡蘋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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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自西元1851年於法國成立第一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以來,集體管理團體於著作權的維護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集體管理團體是否能充分發揮其功能,端視其能否健全運作,其中之一即表現於使用報酬率之訂定。本次研究計畫及出國訪談的目的,即在於瞭解香港音樂集體管理團體CASH與新加坡集體管理團體COMPASS的使用報酬率與訂定方式,並與我國音樂集體管理團體MUST、MCAT、TMCS相比較,以瞭解各集體管理團體之差異,且得以對於我國使用報酬率之審議原則提出具體建議。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香港;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香港CASH,新加坡COMPASS。 |
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使用報酬率,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公開演出授權費用,公開播送授權費用,公開傳輸授權費用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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