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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台美能源科技雙邊聯合會議訪問團考察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804123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2009台美能源科技雙邊聯合會議訪問團#
報告名稱: 2009年台美能源科技雙邊聯合會議訪問團考察
電子全文檔: C09804123_28177.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8/12/15
報告書頁數: 65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taipower.com.tw
出國期間: 98/11/29 至 98/12/08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林明民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業務處 資深專業工程師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一、參加能源科技雙邊聯合會議經過報告。二、電動車營運模式現狀與分析報告。三、電動車電池充電設備營運及發展。四、電業在電動車及充電站之角色。五、電動車回充電力至電網之發展及技術。一、電業著重項目-電力供應及電力品質影響。二、 美國電業參與電動車之方式-專業分工。三、 美國電業參與充電站(非交換電池模式)之經營-需再申請營業項目。四、充電站之主要需求車種-純電動車(BEV)。五、電業專責項目-制定電動車適用費率和TOU電價。六、充電器之規範-區域性規範部分功能已有,共同規範尚未建立。七、電表裝置-若為商業化產品則電業不再裝置電表,電費經通訊網路經金融中心進行拆帳或採預付卡付費。八、電表裝置-私人住宅或公寓集合住宅或小規模之商業場所,未建置通訊功能需裝置電表,並採抄表方式計費(或由智慧型電表為之)。九、計費機制之另一選項-由電動車內建通訊系統如裕隆納智捷(Luxgen)及Better Place(Nissan Leaf)之車種。十、電池交換營運模式-造價過高無業界統一規範電業不宜介入。十一、V2G之議題-電業高度重視,車廠及充電器業者亦和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十二、政府補助-ARRA補助經費美金24億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美國;
參訪機關: Better Place,Charge Point,SMUD,GE,Telsla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EV,PHEV,HEV,BEV,V2G,SAE J1772,IEC 61851,Better Place,ChargePoint,GM/Volt,eTec,AV,Charging Station,Swap Station,UL
備註: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能源
施政分類: 經濟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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