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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美國犯罪所得單獨沒收之法制研究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801915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97年度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
報告名稱: 美國犯罪所得單獨沒收之法制研究
電子全文檔: C09801915_26148.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8/03/15
報告書頁數: 58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http://www.cpa.gov.tw/
出國期間: 97/06/30 至 97/12/31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吳協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研究首先介紹美國犯罪所得單獨沒收法制之背景及其立法演變,進而分析美國行政沒收、民事沒收與刑事沒收之差別並比較彼此間之優劣、程序上的差異及執法機關舉證責任之區別。其次,分析2000年美國聯邦民事沒收改革法修正之要點,如何對境內犯罪所得之不動產、動產進行沒收程序,主張權利之人應透過何種方式進行異議,其異議的適格性為何,主張不知情所有人、善意買受的要件為何。又在刑事犯罪嫌疑人潛逃境外時,檢察官如何向法院聲請一造辯論之沒收判決,同時探討跨國沒收判決如何於境外執行。同時,一併探討民事沒收制度廣泛適用於各類型犯罪後,所引發違反美國憲法權利保障之爭議及法規修正及實務見解。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美國;
參訪機關: 聯邦第三上訴巡迴法院,聯邦檢察官德拉瓦州辦公室,北卡羅萊納州最高法院,北卡羅萊納州檢察長辦公室
出國類別: 研究
關鍵詞: 犯罪所得,民事沒收,單獨沒收,2000民事沒收改革法(CAFRA),優勢證據法則,第三人所有財產,沒收前的通知,異議,異議適格性,逃犯失權法則,證據開示,關連性,不知情所有人抗辯,善意買受人,沒收判決的國際合作,國際資產沒收分享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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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法務
施政分類: 打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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