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第6屆台日電子商務法制協調會議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601794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第6屆台日電子商務法制協調會議# |
報告名稱: |
第6屆台日電子商務法制協調會議出國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09601794_1905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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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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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6/09/21 |
報告書頁數: |
16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中堅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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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 |
薦任 |
謝穎青 |
太穎國際法律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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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律師 |
其他 |
劉佐國 |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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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委員 |
其他 |
張展鏡 |
經濟部商業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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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其他 |
邱映曦 |
資訊工業策進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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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 |
其他 |
李宏志 |
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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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部主任委員 |
其他 |
陳薏朱 |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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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
其他 |
施思佳 |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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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討論主題:
(1) 第6次「台日電子商務法制協調會議」於7月23日在日東京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會議室舉行,由我國太穎法律事務所謝穎青律師與日本清和大學吉田一雄教授共同主持,會議採取簡報後再逐一討論方式進行。
(2) 此次會議內容,日方除由NTT Communication經營企劃部事業戰略擔當主査上田先生簡報P2P網路侵權相關法令及實例外,經濟產業省商務情報產業局等官方代表則簡報新修正的日本電子商務法制以及法律適用等相關通則法;而我方則由資訊工業策進會經理邱映曦報告「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法制面推動政策」,本部商業司科長張展鏡則作補充說明;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專門委員劉佐國報告「台日間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差異」;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國際部主任李宏志報告APEC的新CBPR(Cross-Border Privacy Rules)。
(3) 日本主席清和大學吉田一雄教授於致詞中首先對台方的到訪表示歡迎之意,吉田教授稱許本次參與討論之人數眾多,透過雙方熱烈的討論,會議將會有豐碩成果,接著並表示日方已事先研讀台方之資料,相信討論將會很順利的進行;渠復表示,法制會議一年舉行兩次,本次係屬期中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會議,係以交換意見為主,年底的會議將有更正式的結論產出。吉田教授於介紹日方與會人員時表示此次的經濟產業省代表均係首次參加會議討論,原因是經濟產業省人員兩年輪調一次之故。
(4) 台方主席太穎法律事務所謝穎青律師接續致詞略以:感謝日方代表事先作業完善,加上台方人員亦已熟讀日方所準備的資料,依據過去建立的基礎,台方代表十分期待能與日方充分討論,無論是已發生的議題或是未來即將面臨的問題,台方皆預期本次會議能有相當多的實例可供彼此溝通,隨後謝律師也向日方介紹我方成員。
7. 會議結論:
本屆法制會議日方主席吉田教授所作之結論略以:
(1) 日方認為法制協調會議於年中增加一次工作會議,使台日雙方對於相關議題能有較為充分時間討論,同時也能掌握電子商務相關議題的發展現況,年底日方將派相同成員赴台參加下屆會議,而赴台之前也會將援例先於本(96)年11月與韓國舉行法制會議;
(2) 為因應電子商務環境的急速變化,未來台日雙方如有新的關注議題時,雙方宜先透過電子郵件作初步的討論與溝通,年底的會議時再面對面作深入的討論以收實質成果;
(3) 有關韓國建議建置一個法制會議資訊交換平台,日方也贊同韓方意見並已著手彙整資料,由於資料相當多,草稿完成時將請我方更新及補充資料;
(4) 鑒於台日方又有新的成員加入討論,請雙方更新專家Mailing List。
我方主席謝穎青律師所作之回應與感想略以:
(1) 感謝日方準備非常詳盡的會議資料,尤其在「電子商務準 則」的更新上,台方收穫非常大;
(2) 台方觀察到台日雙方在解決電子商務不斷發生的新問題 上,提出解決方案的努力;
(3) 台方也期望台日雙方未來參加會議的成員也會越來越多,謝穎青律師表示一年兩次見面討論的機會確實能讓雙方更清楚的掌握到電子商務交易所發生的問題及共同分享解決方案;
(4) 期盼在接下來的時間當中,平常透過電子郵件更新雙方的資料,進而促成本年12月在將在台灣舉行的第7次法制協調會議上會能有更豐碩的成果。
8. 心得建議:
1、 法務部此次有關台日間個人資料保護法差異之報告,對雙方增進彼此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及實務運作,有相當大之助益。電子商務與個人資料保護有非常密切之關係,如果個人資料之保護不週,隨時有被揭露之風險,對電子商務之發展必定有相當大之阻礙。台日雙方期待能繼續保持有關個人資料保護議題之交流,並彼此分享經驗,共同為保護個人隱私權益而努力,相信有助於未來電子商務之發展。
2、 希望廣泛增加一些實務的討論議題,如小額儲值卡線上互通,各類標章交互認證與網路購物跨國線上支付等;
3、 多邀請電子商務業者參與產業現況討論,例如倉儲配送業者與供應商也應前來參與跨國討論,期能落實刺激電子商務跨國交易;
4、 共同合作找出加強雙邊電子商務接軌的商機(含法制面及實務面),如網路付費或跨國建構商務網站或便捷化G2C線上交易等等;
5、 透過合作創造各類新又安全的網上或手機上的服務 "提供便捷線上安全交易" 和 "可信賴的跨國支付trusted cross-border payment" 和“便捷線上授權的數位內容online licensing”等案。
6、 創新的法制環境以因應科技快速變化,如效法歐盟前幾年通過的EMI電子錢包商指導原則提前誘導實務界正常發展訂定規範供業者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東京本部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台日電子商務法制協調會議」;謝穎青;劉佐國;張展鏡;邱映曦;李宏志;陳中堅;陳薏朱;施思佳;電子商務法制;個人資料保護;經濟產業省商務情報產業局 |
備註: |
96年7月23日全日在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東京本部會議室舉行第6次「台日間電子商務相關法制協調會議」,台日雙方計有20人代表與會,會議由我國太穎法律事務所謝穎青律師與日本清和大學吉田一雄教授共同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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