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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出席「中美環保技術合作協定--港口空氣品質清淨夥伴計畫」香港會議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002746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出席「中美環保技術合作協定--港口空氣品質清淨夥伴計畫」香港會議#
報告名稱: 出席「中美環保技術合作協定--港口空氣品質清淨夥伴計畫」香港會議
電子全文檔: C10002746_34477.pdf C10002746_54243.pdf C10002746_57737.pdf C10002746_58866.pdf C10002746_60133.pdf C10002746_60681.pdf C10002746_61370.pdf C10002746_61679.pdf C10002746_62113.pdf C10002746_62311.pdf C10002746_62588.pdf C10002746_62717.pdf C10002746_62921.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0/10/12
報告書頁數: 12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http://www.epa.gov.tw
出國期間: 100/07/11 至 100/07/13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惠琦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空保處 視察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香港環保署於民國100年7月12~13日主辦「港區排放清單及管制工作技術交流會(Technical Exchange Meeting on Port-Related Emission Control Programs)」,邀請美國環保署、上海環保相關單位及本署出席,以分享各地的港區排放清冊建置及管制策略兩大項工作成果及工作經驗交流。為瞭解鄰近地區港口清冊建置現況及目前管制進程,而出席本次會議。本次會議共舉行2天,第1天在香港環保署進行,由各參與單位就本次議題內容進行專題報告,第2天則到香港海事處聽取香港維多莉雅港的各項管制現況,並實際於港内參觀。 臺灣的港區排放清冊因是比照美國推估方式及範圍,因此跟亞洲各國相比是涵蓋較為詳盡的港區污染源及污染物。臺灣與美國跟香港港區空氣污染物管制策略比較,大致各國的管制方向是相同,僅在要求程度有所不同,像是遠洋船舶皆是從航速、油品含硫量、岸電等管制項目著手,但要求程度則略有不同,美國為海域200浬內要求採用含硫量1.5 %以下之油品,我方則是建議在20浬範圍,民國100年起採用含硫量1.5%以下之油品。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香港;
參訪機關: 香港環保署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港區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冊
備註: 新增計畫,經費由蒙特婁議定書相關會議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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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農業環保
施政分類: 環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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