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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與檢察審查會制度之日本考察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800075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赴日進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及檢查審查會制度觀摩、交流及座談#
報告名稱: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與檢察審查會制度之日本考察
電子全文檔: C10800075_1.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8/03/06
報告書頁數: 52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法務部
出國期間: 107/12/09 至 107/12/14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蔡清祥 法務部 部長 政務官
李濠松 法務部 綜合規劃司 副司長 簡任
廖先志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主任檢察官 其他
李進榮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 其他
鄧巧羚 法務部 主任檢察官 其他
陳貞卉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 其他
林俊言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 其他
謝肇晶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 其他
黃佳彥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 其他
吳明駿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司法院推動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主要係參考日本「裁判員制度」而來,檢察機關現正配合司法院推動國民參審之模擬法庭演練,且因應新制度未來有可能在我國施行,尤需以檢察官之角度瞭解日本如何運作國民法官之選任、證據開示、開審陳述、證據調查、結辯論告等程序,有進行實務觀摩及交流座談之必要。 另我國現行規定對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係以再議制度進行審核監督,惟因再議制度仍由上級法院檢察署審查,易引發有官官相護之疑慮,或質疑其相關判斷係基於法律本位、逸脫社會常情等,擬引進類如日本「檢察審查會」之外部監督機制,設計由人民及相關代表組成「檢察審查會」,針對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含簽結)進行審核並作成最終結論,而有瞭解日本「檢察審查會」制度於實務上如何運作之必要。 緣此,法務部自各地檢遴選(主任)檢察官組團於民國107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間至日本東京考察,並與日本審、檢、辯、學界中之代表座談、交流,收穫豐盛,返國後,代表團成員將考察之過程、心得及建議付諸文字,做成本篇報告,其中針對法庭旁聽之證人遮蔽措施、日本實行已久之證人測試制度、德日參審制度比較及檢察審查會之考察及引進我國之檢討均有深入著墨,同時就參審制度對我國檢察現況之影響、檢察實務對參審制度引進之優勢劣勢進行策略分析,期能對於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及檢察審查會制度之之觀察引用有所助益。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日本;
參訪機關: 東京地方裁判所等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檢察審查會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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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法務
施政分類: 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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