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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執行106年太平洋遠洋漁業巡護任務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700203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海洋巡防總局執行106年太平洋遠洋漁業巡護任務第3航次#
報告名稱: 執行106年太平洋遠洋漁業巡護任務
電子全文檔: C10700203_1.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6/12/22
報告書頁數: 18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出國期間: 106/09/01 至 106/10/28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曾記男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分隊長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直屬船隊派遣巡護七號船(以下稱本船),配合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執行106年度中西太平洋漁業巡護任務,除赴公海瞭解本國籍遠洋漁船作業動態,維護漁區作業秩序,防止違規外,並視實際需要配合漁業觀察員至指定之漁船登船檢查,執行相關之漁業作業規範查核與科學觀察任務,藉以提升本國遠洋漁業管理之效能及犯罪預防之宣導。 奉海洋巡防總局指示(以下稱洋總局),特規劃於本(106)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前往中西太平洋A、B區公海海域執行漁業巡護任務。本船於本(106)年08月29日至31日期間完成整補作業,並於09月01日12時由分隊長曾記男擔任帶隊官,率領所屬警、船務同仁及漁業署漁業檢查員1人,共計30員,由高雄港第二港口出港,經鵝鑾鼻、巴士海峽航向洋總局及漁業署所規劃之中西太平洋漁業巡護任務A區(含沖之鳥海域)及B區公海海域實施漁業養護與管理工作。 第一階段(9月1日至10月3日),執行中西太平洋委員會A、B區公海巡護任務,並將沖之鳥海域納入巡護航線規劃,實施巡護任務,另以無線電聯繫該海域作業之漁船,表達慰問關懷之意,並告知如有需求可就近提供相關協助,以使漁民安心作業。其中A區公海海域登檢慰問本國籍漁船11艘,9月30日離開B區公海時,發現左、右俥大軸下垂(13mm、15mm,一般標準值為0.3mm以內),繼續執行公海巡護有航安之虞,將上述情形陳報上級。 第二階段(10月3日至10月9日),10月3日抵達馬紹爾共和國馬久羅港進行為期7日整補任務(添加油料及淡水、船艇與裝備保養),我國駐馬紹爾代表唐大使殿文率劉嘉平秘書、高文杰秘書、林文華秘書、盧韻玲主事等5人及馬紹爾司法部長、警政署署長、海巡隊隊長等政要歡迎本船參訪馬紹爾。10月6日10時,胡政務副署長代表署長歡迎唐殿文大使及馬國代理總統、外交部長等政要蒞船參訪,馬國代理總統對於本次參訪活動,給予高度肯定與讚賞,期能與我國簽署共巡備忘錄及對各項打擊犯罪跨國性合作。10月7日上午08時胡政務副署長代表署長歡迎唐大使殿文夫婦、僑界代表、商界代表等人蒞船參訪,雙方意見交流、互動溫馨,並表示希望我國巡護船能再次參訪馬紹爾。同日11:30時,開放馬紹爾當地民眾參觀,與巡護七號船同仁,互動融洽、敦睦邦誼,深植民眾內心,不僅加強海巡外交工作,拓展雙方交流,更是一次成功的國民外交。 我國駐馬紹爾代表唐大使殿文率所屬協調參訪事宜,看到巡護七號同仁,對於敦睦交流的準備與用心,相當滿意,充分感受海巡署「是高紀律、高效率、高品質與高榮譽的團隊」。 本次馬紹爾總統參訪巡護七號船表示,海巡署船艦及代表團首次到訪馬紹爾群島,希望未來推動更常態化的參訪,深化雙方互動,並期能與臺灣海巡署在海上共巡、人員訓練進行交流合作。 4 第三階段(10月09日至10月30日),因發現左、右俥大軸下垂(13mm、15mm),繼續執行公海巡護有航安之虞,立即將上述情形透過三線回報系統(勤指、主官、業務),陳報上級業管,經署部同意於馬紹爾參訪活動結束後,經A區公海海域,直接返回高雄港,在A區公海海域途中,熱帶氣旋形成,夾於蘭恩強烈颱風及蘇拉颱風之間,海象惡劣,以航安優先考量,咨詢專業協助,本船10月28日08時,順利安全返抵高雄港。 因應歐盟黃牌警告,行政院核定「漁業國家管控及檢查計畫」,並律定太平洋公海登檢涵蓋率目標,每年登檢20艘漁船以上。第二、三航次公海巡護登檢已達40艘漁船,達成登檢目標。 本次執行巡護期程總計58天,總航程9,310浬,總耗油53萬400公升,共計登檢慰問本國籍漁船11艘,圓滿達成此次中西太平洋漁業巡護任務。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馬紹爾群島;
參訪機關: 馬國政府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中西太平洋漁業巡護任務,海洋巡防總局,直屬船隊,巡護七號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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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內政及國土
施政分類: 海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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