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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赴德國波昂、柏林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3次締約方大會」相關會議 與會情形報告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http://www.epa.gov.tw
出國期間: 106/11/09 至 106/11/17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簡慧貞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永續發展室 執行秘書 簡任

報告內容摘要

亞太經濟合作(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 2017年部長會議強調包容性的經濟成長,縮短發展差距,減少不平等,增加弱勢團體取得財務、健康、教育等服務的機會,以符合聯合國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此外,APEC重視氣候變遷對糧食安全的影響,尋求適當的方法,降低氣候變遷對糧食生產的影響。APEC亦致力於與其他國際及區域組織合作,期能將APEC對永續發展及氣候變遷調適的貢獻相互交流。 爰此,藉由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3次締約方大會相關會議期間,會同我國代表團,瞭解及掌握國際組織因應氣候變遷最新進展,包括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及溫室氣體減量及調適等議題,表達我國推動永續發展目標及因應氣候變遷之決心及作法,與各國保持聯繫及交流,並迅速掌握全球暖化及溫室氣體減量國際最新資訊,使我國得以妥為因應,對於本署國際環保業務之推動,極有助益。 我國行政院代表團由環境保護署邀集外交部、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能源局及水利署)、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及運輸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業試驗所及農業試驗所)、科技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部會組團與會,以非政府組織(NGO)身分參與,實地掌握巴黎協定通過後之全球氣候談判的最新動態,並展開多場次的國際交流活動。會場內外更有許多來自國內民間團體、地方城市及青年學子等各界多元參與,透過展覽攤位及周邊會議演講等方式努力積極發聲,呼籲結合公私部門協力因應氣候變遷,展現出多元豐富的活力與軟實力,以及共同為永續地球環境盡一份心力。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3次締約方大會(The twenty-third session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23), UNFCCC)、京都議定書第13次締約方會議(the thirteenth session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serving as the meeting of the Parties to the Kyoto Protocol, CMP13)暨巴黎協定第屆第2次締約方會議(the second session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serving as the meeting of the Parties to the Paris Agreement, CMA1-2)已於西元(以下同)2016年11月6日至18日在德國波昂(Bonn, Germany)舉辦。本次氣候公約會議由島嶼國家斐濟(Fiji)作為主辦國,為期兩週的會議活動共計約16,000名各界代表參加,包括約9,200名各國政府官員,約5,500名來自聯合國秘書處及各項下組織、特設機構、跨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等機構代表,以及約1,200名媒體人員參與。 本次氣候公約大會主要共商巴黎協定未來行動準則,展現出了接續落實巴黎協定的企圖心,COP23共通過24項決議、CMP13通過7項決議,最重要為通過「斐濟執行動能」倡議(Fiji Momentum for Implementation),所有締約方將以完成巴黎協定執行之相關規則為目標,持續完備各項準備工作。本次大會所通過「斐濟執行動能」倡議,主要規劃三大工作方向,即「完成巴黎協定工作計畫」(completion of the work programme under the Paris Agreement)、「啟動2018年促進對話」(2018 Talanoa Dialogue)及「執行2020年前氣候行動與提升企圖心」(Pre-2020 implementation and ambition)。下一次氣候公約會議活動訂於2018年12月3日至14日在波蘭卡托維茲(Katowice, Poland)召開。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德國;
參訪機關: 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大會指定地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永續發展目標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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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農業環保
施政分類: 環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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