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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參訪及交流香港勞資爭議調解制度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602132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赴香港參加勞資爭議調解制度研討及交流活動#
報告名稱: 參訪及交流香港勞資爭議調解制度出國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602132_1.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7/01/05
報告書頁數: 22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勞動部
出國期間: 106/11/12 至 106/11/15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黃春玉 勞動部 視察 其他
何家豪 勞動部 勞動關係司 科員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比較我國與香港之勞資爭議調解(停)制度,不論在受理案件範疇、成立效力、成功率與課予雇主義務等方面,我國皆明顯優於香港勞工處之調停制度。又香港小額薪酬索償仲裁制度或可供本國借鏡,惟強制仲裁本身仍存有侵害人民訴訟權之虞,故如何強化公益性,並降低前揭疑慮,需進一步研議。又香港推廣之調解過於商業化,且勞資資力嚴重不對等,近半數案件仍須透過司法機構裁決,相較下我國紛爭解決機制更有利勞工。另香港對於調解人資歷並無要求,與我國不同,爰此,對於已符資歷者是否需再經評核,容有討論空間。惟考量我國政府人力有限,或可思考成立第三方機構,或委由第三方專司辦理調解新血培訓、回流及退場業務之可行性,以提高調解品質及效率。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香港;
參訪機關: 香港職工會聯盟,香港調解會,香港調解資歷評審會,香港工會聯合會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香港,勞資爭議,調解,小額薪酬索償,勞資審裁處,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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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衛生福利勞動
施政分類: 勞動及人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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