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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出席「蒙特婁議定書第二十八次締約國會議」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503746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蒙特婁議定書第28次締約方會議」#
報告名稱: 出席「蒙特婁議定書第二十八次締約國會議」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503746_1.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6/01/06
報告書頁數: 27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http://www.epa.gov.tw
出國期間: 105/10/08 至 105/10/17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謝議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空保處 環境技術師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蒙特婁議定書第28次締約方會議(以下簡稱MOP-28),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臭氧秘書處(Ozone Secretariat, UNEP)於2016年10月10日至14日在盧安達 吉佳利(Rwanda,Kigali)舉行,計有來自全球超過250多個國家及民間單位,共計500多位代表參與,共同協商研擬更具有執行效力之管制規範,以達成削減臭氧層破壞物質(ODS)及保護生態環境與人類健康免受額外紫外線危害的目標。 本署為密切掌握國際公約管制發展趨勢,並建立我國與其他國家管制與替代技術資訊分享管道。我國由工業技術研究院(UNEP 認可之NGO,以下簡稱工研院)以觀察員身分參加此會議。主要目的在蒐集分析會議討論之議題內容、各國替代技術與管制趨勢資訊,俾作為未來研擬我國因應管理策略與方案時之參考,並提出對我國後續管理方案有效之建議。 本次會議中各締約方仍主要針對HFCs議題協商討論,並訂定HFCs管制時程,分為已開發國家(A2):自2019年需削減10%,2024年削減40%,2029年削減70%。俄羅斯聯邦國家則自2020年需削減5%,2025年削減35%,2029年削減70%;開發中國家(A5)第一群組國家:自2024年凍結,自2029年削減10%;開發中國家(A5)第二群組國家:自2028年凍結,自2032年削減10%。HFCs物質列出17+1種,其中17 種管制生產與消費量,1種是管控HCFCs與HFCs之製程排放,要求應有HFC-23銷毀設施。 本次會議共有17項決議文,包括DecisionXXVIII/1中的吉佳利修正案「Kigali Amendment」、能源效率與安全議題、ODS豁免申請結果、HCFCs即將廢除之生產需求、各國未遵約之追蹤要求、TEAP與其他相關委員會之委員提名、基金報告、MOP29舉辦地點等。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盧安達;
參訪機關: 盧安達吉佳利Convention Centre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蒙特婁議定書,臭氧層保護
備註: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環境保護
施政分類: 臭氧層破壞物質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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