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104年大陸福建省司法互助及法律業務考察交流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40132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104年法務部赴大陸福建省司法互助考察及業務交流# |
報告名稱: |
104年大陸福建省司法互助及法律業務考察交流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0401327_50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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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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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4/07/02 |
報告書頁數: |
2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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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期間: |
104/04/07 至 104/04/10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周懷廉 |
法務部 |
國際及兩岸法律司 |
副司長 |
簡任 |
梁光宗 |
法務部 |
國際及兩岸法律司 |
檢察官 |
其他 |
宋文宏 |
法務部 |
法制司 |
檢察官 |
其他 |
黃謀信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
|
檢察官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隨著政府對兩岸政策之鬆綁,兩岸人民往來及經貿交流日益頻繁,也衍生各樣的法律糾紛與犯罪態樣,亟需政府面對處理,以保障人民之權益。民國98年4月26日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以下簡稱「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按協議第2條規定:「雙方同意業務主管部門人員進行定期工作會晤、人員互訪與業務培訓合作,交流雙方制度規範、裁判文書及其他相關資訊。」, 以逐步落實司法互助協議合作事項,促進司法制度之改革與精進,並深化司法交流效益。
大陸福建省向為兩岸司法互助案件之集中地區,不僅司法工作與我方互動頻繁,且因地緣位置接近之關係,兩岸不法集團藉地利跨境進行毒品走私、人員偷渡、電信詐騙及盜採砂石等犯罪時有所見,雙方機關於合作打擊犯罪、追逃追贓等亦關係密切,故有赴福建省進行司法業務交流之必要。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中國大陸; |
參訪機關: |
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廈門大學法學院,臺灣研究院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司法互助,法律業務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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