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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參加聯合國巴塞爾、鹿特丹及斯德哥爾摩三公約大會-斯德哥爾摩公約第七次締約國大會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401148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聯合國巴塞爾、鹿特丹及斯德哥爾摩三公約大會-斯德哥爾摩公約第七次締約國大會#
報告名稱: 參加聯合國巴塞爾、鹿特丹及斯德哥爾摩三公約大會-斯德哥爾摩公約第七次締約國大會
電子全文檔: C10401148_50515.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4/08/07
報告書頁數: 44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http://www.epa.gov.tw
出國期間: 104/05/01 至 104/05/10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淑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管處 副處長 簡任
任雁琳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管處 檢驗員 委任

報告內容摘要

「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第7次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締約國大會(7th Meeting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to the Stockholm Convention, COP7)於2015年5月4日至5月15日於瑞士日內瓦國際會議中心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Centre Geneva (CICG)舉行。本次會議達成多項決議,摘述如下:一、決議通過將氯化萘(Chlorinated Naphthalene,指2~8個氯原子)納入公約附件A,並對生產作為產製氟化萘,包括八氟萘之中間原料及使用於氟化萘,包括八氟萘之生產給予特定豁免,亦列入附件C進行列管。二、決議通過將五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納入公約附件A進行列管,並對生產以及使用於電線杆和橫臂的五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給予特定豁免。三、決議通過將六氯-1,3-丁二烯列入公約附件A列管,不享有特定豁免。四、由於全氟辛烷磺酸(Perfluorooctane sulfonic acid, PFOS)特定豁免登記於2015年8月26日屆滿,因沒有任何締約方就地毯、皮革和服裝、紡織品和家居裝飾用品、紙和包裝、塗料和塗料添加劑,以及橡膠和塑膠向秘書處進行全氟辛烷磺酸、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醯氟的生產和使用登記特定豁免,因此大會根據公約第4條第9款規定,決議通過未來將不再對締約方提供上述相關用途的”新”登記。 五、需注意到印度於2014年3月10日向秘書處提交特定豁免通知,說明印度在今後10年(至2024年5月15日)仍需繼續使用滴滴涕(4,4-Dichlorodiphenyltrichloroethane, DDT)作為產製大克蟎之中間原料及使用於生產大克蟎。六、針對DDT繼續使用於病媒控制可接受用途,大會通過只有在當地無法獲得安全、有效且價廉的替代品情況下,才能將DDT用於室內滯留噴灑作業,以控制病媒。未來將此次會議結論整合於我國「國家實施計畫(National Implementation Plan, NIP)」跨部會相關會議,提供相關部會研析接軌國際公約之管制措施,並做為本署未來相關施政之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瑞士;
參訪機關: 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第七次締約國大會-瑞士日內瓦國際會議中心(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Centre Geneva, CICG)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斯德哥爾摩公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備註: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環境保護
施政分類: 毒性化學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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