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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參加第27屆泛太平洋不動產估價會議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304861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第27屆泛太平洋不動產估價會議」#
報告名稱: 參加第27屆泛太平洋不動產估價會議出國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304861_49235.docx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3/12/12
報告書頁數: 30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內政部 http://www.moi.gov.tw
出國期間: 103/09/20 至 103/09/24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何圳達 內政部 地政司 視察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在全球化資本的影響下,各國對於專業事務的交流日益重要,且為避免被邊緣化,對於國際間所訂定的準則,亦有了解依循之必要。以國際間操作已久的國際評價準則(IVSC)及國際會計準則(IFRS)為例,我國已於2013年全面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做為企業編製財務會計報告書時所應遵循的規範,由於IFRS規定會計金額須以公允價值(Fair value)為入帳基礎,因此如何衡量公允價值遂成為主要核心問題。而公允價值的估價亦為我國在修訂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時將其納入討論規範,公允價值與市場價值之關聯性亦為我國實務操作時應予關切之核心議題。透過國際間對於不動產估價技術的交流,除可以藉由已操作公允價值國家不動產估價師之實際經驗,做為我國在適應國際評價準則之參考外,對於邇來方興的藍色經濟議題,亦為我國亟需了解。對於藍色經濟衍生的相關不動產價值如何評估亦為重要課題。此外,我國於101年10月實施的土地徵收市價補償制度,對於被徵收土地亦採市價查估評定其補償價格,相較過去採公告土地現值加成補償機制而言,對於土地所有權人財產權更有公平合理之保障,不過在制度施行2年多以來,亦衍生市價如何查估?蒐集之實價登錄資料是否可以採用?等相關議題,亦急需釐清,並修正制度,以確保徵收補償制度之公平性及合理性,避免徵收業務因不當之估價,造成政府徵收用地取得財務之困難。國際間以市價作為徵收補償,已行之有年,民間不動產估價師亦在價格的查估上扮演重要角色,國外的相關實務經驗,亦足資作為我國在制度修正過程中之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新加坡;
參訪機關: 泛太平洋不動產估價會議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泛太平洋不動產估價會議,不動產估價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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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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