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
評估個別銀行之流動性風險~參加東南亞中央銀行研訓中心課程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304115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SEACEN舉辦之評估個別銀行之流動性風險# |
報告名稱: |
評估個別銀行之流動性風險~參加東南亞中央銀行研訓中心課程 |
電子全文檔: |
C10304115_48660.pdf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3/12/22 |
報告書頁數: |
36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何芸臻 |
中央銀行 |
國庫局 |
四專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2008年爆發全球金融危機,顯示金融巿場與銀行體系對於流動性風險認知不足,故無法有效管理流動性。為強化金融機構監管,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BCBS)於 2010年宣布Basel Ⅲ協定,提出資本、財務槓桿及流動標準的新規範,且針對金融海嘯期間所引起的資本緊縮問題,提出「流動性覆蓋比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 LCR)及「淨穩定資金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 NSFR)兩項資金流動性指標並設定最低標準,以進一步強化流動性架構。我國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促使銀行流動性風險之監控量化指標與國際接軌,經考量本國銀行業之實務作業並參酌BCBS發布之規範,共同訂定「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實施標準」,要求銀行的流動性覆蓋比率(LCR)自2015年起不得低於60%,2019年須達100%標準。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蒙古(國); |
參訪機關: |
蒙古中央銀行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流動性風險,流動性覆蓋比率,淨穩定資金比率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