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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參加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第10次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化學品審議委員會(POPRC10)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303981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工約第10次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化學品審議委員會(POPRC10)#
報告名稱: 參加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第10次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化學品審議委員會(POPRC10)
電子全文檔: C10303981_48485.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4/01/14
報告書頁數: 30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http://www.epa.gov.tw
出國期間: 103/10/23 至 103/11/02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袁紹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管處 處長 簡任
許仲豪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管處 技正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POPRC10經過5天會議的討論及與會各國代表的協商後,會中達成相關化學品管制共識,我國可透過這些共識評估未來接軌國際公約相關管制作為,內容摘錄如下: 1.十溴二苯醚:決議通過其風險簡介草案,確認其具有長程傳播能力且導致人體與環境的負面影響,因此有必要針對此物質採取全球性的行動。 2.大克蟎:審視大克蟎符合公約附件D之標準,決議可進入下一階段的審查。 3.五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決議將提案至締約方大會(Conference of Parties, COP)建議將五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列入公約附件A進行列管,並附帶相關豁免條件,可使用於木質電線桿及橫臂。 4.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烷磺酸醯氟替代品評估程序:決議通過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烷磺酸醯氟(Perfluorooctane sulfonic acid its salts and perfluorooctane sulfonyl fluoride, PFOS)替代品的評估程序。 5.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烷磺酸醯氟得使用用途及豁免項目:基於各國針對PFOS所提交資訊不足及商業機密等因素,POPRC初步決議將進一步蒐集各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之國家實施計畫(National Implementation Plan, NIP)中有關PFOS之最新訊息及替代品資訊,以逐步淘汰PFOS於各國之使用情形。 6.本次POPRC共成立四個會議間工作小組(Intersessional Working Groups),其中針對大克蟎、十溴二苯醚及PFOS替代品指引,新成立三個會議間工作小組,並重啟短鏈氯化石蠟(Short-chained chlorinated paraffins)會議間工作小組。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義大利;
參訪機關: 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第10次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化學品審議委員會(POPRC10)會場-聯合國農糧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斯德哥爾摩公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備註: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環境保護
施政分類: 毒性化學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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