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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參加國際醫療科技評估機構(HTAi)第10屆年度大會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201969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HTAi第10屆年度大會#
報告名稱: 參加國際醫療科技評估機構(HTAi)第10屆年度大會出國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201969_42698.docx C10201969_53611.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2/09/17
報告書頁數: 24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http://www.nhi.gov.tw
出國期間: 102/06/16 至 102/06/20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甯素珠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醫務管理組 視察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二代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依法新增醫療服務或藥物,需辦理科技評估作業,新藥方面,業依原過程請CDE辦理醫療科技評估,由健保署辦理健保給付與否及價格協商事宜;新醫療服務及設施之HTA評量措施,目前主要係委託研究方式,委請醫療相關財團法人機構及學術機構進行評量作業,相關結果會作為未來納入健保與否與支付點數協商之參據。本次參加國際醫療科技評估機構(HTAi)舉辦的年會,吸取各國辦理的經驗,是此行的目的。 國際醫療(或健康)科技評估機構在10年前成立,由英國NICE引領,對於醫療藥品及醫療服務設施之效用及安全與否,以科學實證的方式加以印證,並將是否符合民眾需要、社會及道德觀點及對國家財政影響衝擊納入評量。HTAi第十屆年會討論議題是”Evidence, Value, & Decision Making: Science or Art?”,選擇在南韓舉行。參加會議的心得,包括1.為保障民眾就醫權益,除了衛生主管政府機構針對醫療科技的臨床實驗效用、安全及品質進行把關,決定可否在市場行銷外,陸續成立HTA組織或委員會,並將相對成本效益、財務衝擊、病人治療結果、生活品質、疾病嚴重程度、公眾健康、社會及法律與道德層面等影響,納入評量。2.各國規模及運作方式不同,如何能在有限的行政成本下,組成合適的HTA機構,有效地進行價值評量作業,需精心規劃。 3.臨床實證分析的方法,最主流最好的方式是隨機實驗,但基於道德約束或成本太貴,不易辦到等許多原因,難以執行,惟另有其他研究分析方法,各類統計方法可於網站查得範例及說明。4.新科技服務或產品價值判定的標準很多,但因各產品成本與風險高低大小不一,且生產者、衛生主管機關、保險付費者、醫界及病人所重視的標準項目不同,認定價值有異。如何確認納入評量之標準,建構符合國內所需適當的模式,綜整各界評量的價值,供決策者做出適當地判斷,相關的過程需深入探討。5.民眾參與HTA評量作業,逐漸為各國所重視,英國NICE以召開公民會議,發布議題,由有興趣者報名及選定不同人口特質的代表,先行簡報提供專業知識講解,再做調查電子投標的方式,收集社會各界的看法,值得借鏡。6.在重視科學實證的世代,介入措施的臨床實驗研究結果,僅是某些調查對象的分析,是否真能符合全體民眾,事後的成效觀察很重要。日本新藥或新服務納入健保給付時,按7成計價,2年後再依其臨床效益重新評量,且證實有效者,即可額外給付費用的方式,值得借鏡,又醫療服務項目、特材設施及藥品甚多,重新評估作業如何順利運作,值得深入了解學習。 相關建議如下 1.希望台灣的HTA評量作業,能設計符合國情所需評量的模式,並與國際合作,以有限的行政資源,發揮最大的評量效益。 2.新醫療科技服務或設施日新月異,人民醫療需求日益提升,部分醫院或已成立HTA評量方式引進具有效用及成本效益之新科技產品,常以未納入健保給付為由,向民眾收取自費情形。實則,部分醫療產品可改進減少現行相關醫療服務投入之整體成本,應依目前健保給付標準,決定是否應內含於醫療服務給付費用標準中,如應內含健保給付範圍者,不宜向民眾收取自費。而未納入保險給付之醫療產品,則宜參照TFDA針對新藥之效用、安全性及品質進行之把關措施,能有專責單位加以監管,並監管自費標準之合理性,以保障民眾身體的健康及醫療權益。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韓國;
參訪機關: 參加國際醫療科技評估機構(HTAi)第10屆年度大會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HTA,科技評估,HTAi,健康保險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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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衛生福利勞動
施政分類: 衛生及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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