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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參訪中國大陸福建省鮑魚、海參及海帶養殖與瞭解鰻魚資源管理情形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104439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訪中國大陸福建省鮑魚、海參及海帶養殖與瞭解鰻魚資源管理情形報告#
報告名稱: 參訪中國大陸福建省鮑魚、海參及海帶養殖與瞭解鰻魚資源管理情形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104439_40659.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1/12/28
報告書頁數: 32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http://www.fa.gov.tw
出國期間: 101/12/18 至 101/12/21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汾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養殖漁業組 研究員 簡任
劉秉忠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水產養殖學系 副教授 其他
何源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研究員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一、綜整摘錄參訪情形如下: (一)福建省鮑魚養殖產業已經發展10多年,但近4~5年開始蓬勃發展,目前年產量約有6萬公噸,約佔全中國大陸之鮑魚產量80%;其次海帶育苗技術也日新月異,目前已是中國大陸最大的海帶育苗基地,供應量佔全中國大陸海帶苗70%,每年可以供應2萬平方公里海域養殖所需幼苗。刺參是近年才發展之養殖品種,當地並無刺參分布,早期冬季時,也是北參南養,經過多年的馴化培育後,目前刺參已經全年可以在福建省養殖,不需要在夏天時將刺參移到北方養殖,並逐漸成為重要之水產養殖品種。 (二)有關福建省之日本鰻苗資源管理,在捕撈方面,須繳納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並取得省廳核發之「鰻鱺苗專項捕撈許可證」,目前由於日本鰻資源減少,許可證之核發將控制在一萬本以內;至於捕撈期,中國大陸各省不同,約從12月16日起至隔年3月15日止,福建省自2008年開始為資源保護,將捕撈期延後並縮短一個月,爰從1月16日起至隔年3月15日止;至於成鰻捕撈並無管理。目前鰻魚養殖以美洲鰻為主。各類鰻苗進出口主要依照水產苗種進口(出)規定辦理。 二、本次參訪瞭解中國大陸鮑魚、海帶及海參等冷水性養殖生物已有發展出適合當地養殖的品系,惟部份仍利用南北氣候差異,進行南北對輪養殖,降低因氣候影響產生不適進而提昇活存率、縮短上市體型養殖期間、減少風險率,相關資訊可作為本會水產試驗所規劃發展深層海水養殖物種之參考,另未來雙邊可研議進行種源交流合作,另其企業自主落實推動保種育種與,銷售行為也考量季節性市場行情不同與養殖風險,採分段收成;另為確保其加工生產數量及品質也採行和養殖漁民契作,這種由企業自主落實推動保種、育種、分段收成銷售與契作之作法,值得我們業界學習。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中國大陸;
參訪機關: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及連江縣)、寧德市等地水產養殖(食品)公司等9個單位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鮑魚,海參,海帶,鰻魚資源管理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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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漁業
施政分類: 養殖及近沿海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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