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赴新加坡考察老人福利及社區照顧網絡之建構計畫報告書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謝琍琍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
副局長 |
其他 |
張婌文 |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浩然敬老院 |
|
院長 |
其他 |
石桂榕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
科長 |
其他 |
莊世煌 |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
|
專門委員 |
其他 |
洪明婷 |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 |
|
秘書 |
其他 |
許敏松 |
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
|
科長 |
其他 |
徐春梅 |
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 |
|
科長 |
其他 |
張木斌 |
南投縣政府社會處 |
|
科長 |
其他 |
吳翠蓮 |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
|
專員 |
其他 |
鄭美玲 |
嘉義縣社會局 |
|
科長 |
其他 |
吳玉琴 |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
|
秘書長 |
其他 |
周麗華 |
財團法人天主教失智老人社會福利基金會 |
|
顧問 |
其他 |
吳富柔 |
財團法人天主教曉明社會福利基金會 |
|
董事長 |
其他 |
羅靜心 |
財團法人一粒麥子社會福利基金會 |
|
執行長 |
其他 |
翁毓秀 |
國際社會福利協會中華民國總會 |
|
秘書長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新加坡(2009)人口比例為:0-14歲17.9%,15-64歲73.3%,65歲以上8.8%,已達聯合國所定義的「高齡化社會」。
新加坡的社會福利政策,在東亞國家屬較為特殊的類型,係以強迫個人儲蓄的「中央公積金」作為基礎,涵蓋住屋、醫療、教育等層面;學者認為其社會福利政策,以個人、家庭作為基礎,社區作為中層組織,政府作為殘補式的補充性角色及提供少量的公共救助(社區發展季刊105期第382頁)。
此次參訪,深刻感受新加坡範圍廣泛、數量眾多的志願性服務組織,在個人和政府之間,扮演了重要的穿針引線角色;由政府提供經費或補助,志願性服務組織負責執行公共服務的提供,並強調後者對新加坡福利的重要性。本次考察單位包含:新加坡國立大學社會工作系,報告主題為新加坡之老年照護與社區關懷;快樂學堂,以社區學院方式提供終身學習服務;和平港口護理之家,提供專業臨終護理、醫療服務及社會工作服務;老人保護服務中心,協助個人、家庭建立安全關係,其中更提供老人輔導與諮詢服務;宏茂橋家庭服務中心,係一提供社區家庭服務福利之機構,計有三個分會,服務內容包含老人訪視與輔導;信通仙明老人活動中心,主責老人活動服務、家庭訪視與基本照護,並提供社區資源網絡;多佛爾公園寧養中心,提供臨終服務與照護。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新加坡國立大學社會工作系,快樂學堂,和平港口護理之家,老人保護服務中心,宏茂橋家庭服務中心,信通仙明老年活動中心,多佛爾公園寧養中心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新加坡老人福利,新加坡社區照顧 |
備註: |
|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
衛生福利勞動 |
施政分類: |
衛生及社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