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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參加美國證管會舉辦之國際證券執法及市場監視研討會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103767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出席美國證管會(SEC)2012證券市場執法及監督國際研討會#
報告名稱: 參加美國證管會舉辦之國際證券執法及市場監視研討會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103767_40045.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2/02/08
報告書頁數: 63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出國期間: 101/11/03 至 101/11/11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林文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證券發行組 科長 薦任
許雅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證券發行組 科長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課程研討重點包括刑事執法及平行調查程序(Criminal Enforcement and Parallel Proceedings)、不法案件之國際合作(International Enforcement Cooperation)、市場情報系統與技術(Market Intelligence: Systems and Techniques)、美國防制洗錢法制(Overview of the Money Laundering Statutes)、企業違法案例-財務會計舞弊、境外賄賂行為(Corporate law cases- Financial Accounting Fraud,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募集詐欺 (Offering Frauds)、對證券商常見之執法案例(Broker Dealer Enforcement Cases)、內線交易案件之調查與起訴(Investigating and Prosecuting Insider Trading)、操縱股價(Market Manipulation)、高頻交易的工具、操作策略與對市場質量的影響(High Frequency Trading:Tools, Strategies, and Market Quality Effects);美國之法律制度及行政機關之權限與我國有所不同,有關證券不法案件,美國證管會除有廣泛調查權外,尚得以行政程序手段對被告作出裁決或與被告和解,通常較能迅速終結證券不法案件,並有效縮短案件處理時程。另由於金融商品的多樣化、金融市場的全球化及科技日新月異,證券不法案件型態愈趨複雜或難以察覺,且不再侷限單一交易市場及國家,因此,證券監理機構在監視查核上也面臨許多障礙與考驗,必須思考如何運用有限的監理工具並加強與國內司法機關及國際其他監理機構合作,以有效遏止及查察不法案件。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美國;
參訪機關: 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美國證管會,刑事執法及平行調查程序,國際合作,市場情報,會計舞弊,境外賄賂行為,募集詐欺,內線交易,操縱股價,高頻交易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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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金融保險
施政分類: 財政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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