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出席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舉行之「出口管制小組會議」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10323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出口管制小組會議# |
報告名稱: |
出席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舉行之「出口管制小組會議」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0103237_39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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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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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1/11/15 |
報告書頁數: |
9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張添復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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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會議內容重點陳述如下:
(一)澳洲集團(AG)及瓦聖那協議(WA)最新進展
1.AG:2012年年會主要討論議題包括分享國家措施之經驗、修訂仲介商之指導方針及「植物性病原微生物出口管制清單」、對敘利亞的關切、討論發展中的技術專家會議(NETTEM)及2012年及2013年積極推廣延伸(outreach)計畫等。
2.WA:2011年12月年會討論管控清單修正,及2012年1月25日墨西哥成為第41個會員 國。
(二)美出口管制改革現況
1.已發布規則修訂約50%之美國務院軍品清單數量將移轉至商務部軍商兩用貨品清單之建議。
2.減少加密產品及零附件更換的管控。
3.增列戰略性貿易授權許可例外(STA),STA已適用於香港、日本、韓國、印度、新加坡及台灣等亞太地區國家。
(三)日本、馬來西亞、菲律賓出口管制最新進展
1.日本:2012年4月整合及簡化許可證相關的通知,由原13項簡化為1項;經濟產業省(METI)提供新的最終使用人證明書格式,取消由出口商提供之最終使用人證明書;2012年7月簡化一般分批輸出許可證之申請,出口人出口較不敏感貨品至特定27個已實施國際出口管制制度嚴謹的國家(白名單國家),申請人無須已建立企業內部管控制度(ICP),也無須提交出口管制自我檢查清單,即可申請一般分批輸出許可證。
2.馬來西亞:2011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出口管制制度。管制品項分為清單及非清單品項,清單品項包括軍品清單及「歐盟軍商兩用貨品及技術出口管制清單」,非清單品項包括主管機關通知的對象,或知道貨品可能將被使用於限制活動。企業可先申請並具有ICP資格,政府事後再到廠審查,目前有80家企業已申請ICP資格。
3.菲律賓:尚未實施出口管制制度,惟菲律賓總統辦公室跨國犯罪特別辦公室(OSTEC)已草擬該國出口管制法規並已送請上議院審議,預計在本年底法案可能會通過。
(四)東南亞國協單一窗口倡議:為獲得更便捷的海關通關,2005年12月第11屆東協領袖會議簽署建立東協國家單一窗口,訂定了5 年的工作方案(2011-2015年),東協成員國在不同的發展階段,發展他們的國家單一窗口。
(五)APEC在戰略性貿易管理的角色:2001年之後開始將安全議題納入會議議程中,特別是反恐議題。其中反恐工作小組重要工作之一為反恐行動計劃(CTAP),CTAP由成員經濟體報告反恐措施,包括貨物安全、運輸過程中的保護人、海上交通和國際航空、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援助實現APEC區域貿易安全的目標及提供需要援助的詳細訊息。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菲律賓; |
參訪機關: |
無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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