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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出席2012年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經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EC1)暨相關會議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100877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APEC經濟委員會第1次會議#
報告名稱: 出席2012年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經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EC1)暨相關會議出國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100877_37486.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1/03/10
報告書頁數: 130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http://www.cepd.gov.tw
出國期間: 101/02/10 至 101/02/17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曾雪如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縱計處 處長 簡任
黃仿玉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綜計處 專員 薦任
秦羽翔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法協中心 副主任 簡任
劉美琇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法協中心 研究員 聘、雇
姜誌貞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法協中心 研究員 聘、雇

報告內容摘要

(一)有關ANSSR 2015(APEC New Strategy for Structural Reform 2011-2015)後續之推展工作 本年主辦會員體俄羅斯提案擬進行ANSSR 2015之逐年檢視報告,我方發言表示去(2011)年主辦會員體美國APEC資深官員曾於SOM3 ANSSR FoTC提案,建議於2013年進行ANSSR 2015計畫之期中盤點,惟當時未獲各會員體之附議,該提議尚待資深官員會議討論釐清,本項工作係為SOM層級之計畫提案,EC恐不具跨論壇之協調角色,爰建議EC主席先洽資深官員,確認資深官員會議對此議題是否有相關之討論與決議後,EC及各會員體屆時當積極配合辦理。主席同意我方建議。 (二)EC各議題小組未來5年工作計畫辦理情形 ─競爭政策暨法律工作小組(CPLG) 1.CPLG主席宣布2013年APEC競爭政策訓練課程由我國(公平會)主辦。 2.我方(公平會)簡報我國去年修法實施寬恕政策、對於嚴重聯合行為或違法結合之罰鍰提高至前一年度營業額10%、配合組織改造「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將為獨立機關,更名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並成立經濟分析室強化經濟分析與產業資訊蒐集能力。 ─競爭政策 我方(公平會)受邀就APEC競爭政策資料庫更新進行報告,就設立與維護之APEC競爭政策資料庫成立背景、現況與更新情形加以說明,並促請各會員體儘速提交法令、政策等更新資料。CPLG主席表示肯定及感謝我方之努力,並請各會員體配合定期以電子郵件更新資料庫內容。 ─公司法制與治理 越南擔任FoTC小組協調人,就未來工作計畫之初步構想徵詢各會員體意見,並指出去(2011)年APEC EC2會議時,紐西蘭建議由我國主導「金融風暴對公司治理與法制啟示(Lesson from the financial crisis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law)」之議題,我方(金管會)表示樂意主導該議題,並初步計劃於2013年EC2舉辦圓桌討論會(roundtable discussion),並於2014年EC1提出成果報告。 ─經商便利度 1.期中評估報告:APEC政策支援小組(PSU, Policy Support Unit)報告,2009至2011年期間,5項優先領域指標(開辦企業、獲得信貸、跨境貿易、執行契約及取得建築許可)在時間、成本及程序上的改善達11.6%,遠超出目標值5%。就個別會員體之表現而言,會員間之進步呈現顯著差異;就優先領域指標而言,「開辦企業」進步幅度最大,「執行契約」改革難度最高;整體而言,各會員體後續還有相當之努力空間。 2.第二階段診斷計畫:EoDB第二階段診斷諮商(diagnostic consultations)係由領導經濟體與合作經濟體共同研提相關指標之改善做法。綜合觀之,建議書係以世銀調查之指標內容為基礎,並進一步檢視合作經濟體相關整體制度,故研究範疇超越世銀調查內容。 (1)南韓報告其國內非常重視EoDB排名,例如針對開辦企業,從250條公司法修正案抽出12條相關法規優先獲得國會通過,開辦企業排名由2008年的107名進步至2012年的24名。此外,南韓為「執行契約」領導會員體,在5大領域之領導經濟體中表現最為積極;透過該國法務部、法院、律師及學者協助印尼及秘魯提出「執行契約」相關改革具體建議。 (2)日本與我國合作「獲得信貸」第二階段計畫:日本係「獲得信貸」指標之領導會員體,已與泰國完成第二階段計畫,就泰國之金融政策、金融機構及中小企業等三方面,提出強化中小企業融資之建議,但對世銀調查之法定權利指數相關之擔保法制則較少著墨。我方亦已同意與日方合作「獲得信貸」第二階段計畫,並利用本次會議期間與日方代表(經濟產業省)多次磋商合作細節。日方規劃於今(2012)年3月底來台簡報並與我方討論最終報告內容,可能於5月底第2次經濟委員會與我方共同提出報告。我方發言強調重視改善「獲得信貸」指標,並歡迎日方資深官員出席簡報會議。同時,本會已將相關進展轉知我國資深官員(外交部國組司長),並由徐司長於雙邊會議正式邀請日方資深官員來台。 ─公部門治理 1.我方(研考會)擔任公部門治理主席之友協調人,於會中報告2011年EC2主辦「提升公部門透明化—良好實務與改革經驗(Roundtable Discussion on Improving Public Sector Transparency: Good Practices and Reform Experiences)」圓桌論壇之辦理情形。 2.有關本小組2012-2015年之工作提案規劃,會中經徵詢各會員體意見及徵求提案,除印尼表達願意協辦外,目前尚無具體回應。我方(研考會)將持續徵詢會員體意見及鼓勵提案,作為公部門治理未來之工作主題。 3.有關我方(研考會)主辦之2013年「APEC經濟政策報告(AEPR)」之主題,經會員體討論,雖然已就五大優先工作領域中擇一主題進行撰述部分,達成初步共識,但此一領域究為Enhancing fiscal transparency and public accountability或是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public service尚未形成決議,爰我方將於會後再次徵詢會員體意見,並將決定回復EC主席及APEC秘書處。 ─良好法規作業實務(GRP, Good Regulatory Practices) 1.落實GRP的挑戰:美國提案,將針對各國推動GRP所面臨之挑戰與需求進行調查,俾據此設計能力建構行動內容。 2.RIA(Regulatory Impact Analysis)訓練計畫: (1)本案係澳洲配合推動GRP倡議於2011年提出,並獲墨西哥、紐西蘭及俄羅斯共同提案,規劃派遣專家赴有意願的開發中經濟體舉辦1-2天RIA訓練。澳方說明,訓練內容包括RIA機制設計、RIA操作程序以及實例演練,並於本次會議期間在莫斯科針對俄羅斯完成訓練課程。 (2)我方前曾針對參加該訓練計畫細節詢問澳方,澳方均積極回應,雙方續於本次會議期間磋商。澳方說明,依APEC及澳方國內規範,計畫經費僅能支應開發中經濟體課程支出,故我國需負擔2位講師(澳、紐)差旅、翻譯及場地等相關費用,惟澳方補充,如原計畫經費有剩餘,可向APEC申請使用。外交部徐司長表示,本計畫有助國內推動GRP且有助台澳雙邊合作關係,願意支援2位講師差旅費。 (三)APEC經濟政策報告(AEPR) 本(2012)年AEPR主題為EoDB,美國於本次相關會議提出報告架構,有關第3部分個別經濟體報告,因原規劃填寫議題過多(計136項),且多屬開放性問題不易回答,致印尼、紐西蘭、香港、加拿大等9會員體於EC大會發言持保留意見,大會乃決議大幅簡化報告大綱。 (四)政策議題討論(Policy Discussion)─APEC區域經濟現況 APEC 政策支援小組(PSU)研提APEC區域經濟現況報告初稿,內容檢視APEC各項總體經濟指標發展趨勢,顯示APEC區域經濟前景充滿高度不確定性,爰建議APEC各會員體應關注中小企業的發展,並持續推動結構改革,以為因應。我方代表發言表示,感謝APEC PSU所做之研析報告,並期盼該報告亦能針對實際的經濟成長驅動引擎(the real engine of economic growth)及就業情勢,進行研析。 (五)APEC創新政策 主辦會員體俄羅斯提案擬建置APEC「創新合作(Innovation Cooperation)」指標資料庫,將借鏡OECD及歐盟發展創新指標的經驗,作為日後APEC進行benchmarking及能力建構之基礎。EC主席表示將先諮詢資深官員,同時該提案文件亦將再次傳閱,俾利各會員體進行其國內諮商。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俄羅斯;
參訪機關: none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ANSSR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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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國際貿易
施政分類: 經濟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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