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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赴瑞典參加EPRI核電廠除役會議心得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004131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EPRI舉辦之第10屆核電廠除役會議#
報告名稱: 赴瑞典參加EPRI核電廠除役會議心得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004131_35753.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0/11/22
報告書頁數: 34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taipower.com.tw
出國期間: 100/09/17 至 100/09/25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彭永昌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核能後端營運處 計劃管理 組長 薦任
黃秉修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核能發電處 主管壓水式核心營運 薦任
丁宇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核能發電廠 放射化學課長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1. 觀摩瑞典巴斯貝(Barseback)電廠除役作業。其拆除工作將分為4階段執行: 第1階段針對輻射較高的系統將先予拆除(核子反應器、一次側蒸氣管路和冷卻水管等),第2階段則拆除汽機和冷凝水管,第3階段將拆除所有的電力系統、馬達及幫浦等,最後則拆除污染之廠房及建築物。瑞典核能主管機關要求巴斯貝電廠於接收除役低放射性廢棄物之處置設施完工啟用(預定2020年)後,才能開始執行拆除作業。 2 . EPRI針對美國8座核電廠之除役費用進行分析與比較,結果顯示除役總費用與電廠裝置容量大小並無直接關係。各項費用及其所占比例當中,以人事費用最高(約占43.5%),其次為拆除費用(約占23.6%),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費用則為第三位(約占19.0%) 。 3. 核電廠除役作業先拆除高污染設備之原因有:反應爐壓力槽及內部組件拆除需用到最大電廠資源,減少後續對工作人員的輻射劑量、空浮管制較容易達成及廢棄物量較低。 4. 化學除污技術廣泛應用於國際核電廠除役作業,使廢棄物管理經濟而有效率。根據國外核電廠除役實務經驗,應利用停機初期設備管路仍然完整及廠內仍有運轉經驗人員之優勢,儘早實施全系統化學除污,最佳時間點為停機後1至2年內。 5. 美國有些核電廠執行除役作業因為沒有適合的B、C、GTCC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可供利用,使得核電廠將廢棄物暫存於廠內,容易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放射性污染以及增加未來除污費用。為避免除役後廠址無法再利用,美國NRC於2010年11月完成相關規章立法,以規範此議題。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瑞典;
參訪機關: EPRI,瑞典Barseback電廠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核電廠除役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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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能源
施政分類: 能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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