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003909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德國研習再生能源躉購制度研習報告# |
報告名稱: |
赴德國研習再生能源躉購制度研習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10003909_3553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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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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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100/09/23 |
報告書頁數: |
59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崇憲 |
經濟部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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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赴德國實地參訪德國能源與環境主管機關、研究機構、電網業者與再生能源設置者,針對再生能源政策、躉購費率計算方法與過程、併聯技術規範與法令、各類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與成本資訊進行資料蒐集與意見交流,以供政策實施參考。
整體而言,德國能源政策訂定係採由上而下(Top-down)方式,先由政策機構訂定具體目標,再由執行機構來達成目標,克服限制(例如電力系統穩定性與民生電價之上漲等衝擊)。
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計算使用成本參數係在訂定躉購費率後,由市場結果反映來決定未來調整方向。費率訂定採取「成本保證回收制度」,提供電業業者合理報酬率但無暴利,將市場風險降到最低,大幅增加投資者之投資誘因,值得注意的是德國屬內閣制國家,修法較快,對於再生能源法有必要修正之項目,可迅速修法以反應實際情況。
核能政策方面,在日本福島核災事件後,德國開始重新檢視核能安全性,並決定於2022年廢除核能發電,面對核能除役所產生的能源缺口,將以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來填補,至於未來能源結構配比仍在討論階段,相關細節部份(如電網併聯穩定等)仍尚無定案。
德國實施能源稅制與排放交易制度,並輔以FIT制度大幅提昇再生能源之應用。值得注意的是,德國針對高耗能產業政府會要求其節能減碳目標,並給予補貼(包括租稅遞減、排放權、較低附加電費),對於產業給予較優渥之條件給予以維持其競爭力,能源產業僅核配50%排放權,產業則可獲得98.75%的免費排放權。
整體而言,此次訪德成果十分豐碩,對未來台德能源領域雙邊合作建立良好的關係,未來合作方向建議如下:
1.增進台德雙方意見交流平台
2.針對再生能源電能躉購制度相關議題行合作交流
3.推動台德離岸風力發電技術合作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德國; |
參訪機關: |
德國聯邦經濟及技術部,柏林大學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環境部再生能源署,EnBW電力公司,VATTENFALL電力公司,E.on電力公司,德國聯邦排放交易局,德國再生能源設置爭議調處機構,德國風能協會,GEOSOL公司,德國生質能研究中心,德國聯邦網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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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再生能源躉購制度,再生能源,能源政策,離岸風力發電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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