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14屆年會(APG Annual Meeting 2011)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周章欽 |
法務部 |
台南地檢署 |
檢察長 |
簡任 |
林宗志 |
法務部 |
臺北地檢署調辦事 |
檢察官 |
薦任 |
林銘寬 |
法務部 |
中央銀行 |
稽核 |
薦任 |
莫佩宜 |
法務部 |
中央銀行 |
專員 |
薦任 |
徐詠梅 |
法務部 |
外交部 |
組長 |
薦任 |
李英璇 |
法務部 |
外交部 |
科員 |
委任 |
劉燕玲 |
法務部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科長 |
薦任 |
黃耀白 |
法務部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專員 |
薦任 |
王潤銓 |
法務部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稽核 |
薦任 |
詹志文 |
法務部 |
內政部警政署 |
組長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 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下稱:APG)第14屆年會於2011年7月18-22日假印度科欽(Kochi)美麗殿飯店(Le Meridian Hotel)會議中心一連召開五天(議程詳附錄1),第一天為技術研討會及各工作組會議(Pre-Plenary Seminars and Meetings),第二至五日為會員大會(Plenary Meetings),計有來自41 個會員國家及聯合國毒品犯罪防制署(UNODC)、世界銀行(World Bank)、國際貨幣基金會(IMF)、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ATF)、觀察員國家(Observers)及準會員組織(Associate members)等三十餘個國際組織及觀察員,共計有三百二十餘名代表與會。
我國代表團由法務部臺南地檢署周檢察長章欽、檢察司林檢察官宗志、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藍科長家瑞及陳調查官佩宜、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徐簡任組長詠梅及李科員英璇、中央銀行金檢處林簡任稽核銘寬及外匯局莫一等專員鳳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劉科長燕玲、黃稽核耀白及檢查局王稽核潤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詹組長志文等12人組成。行前由法務部於6月13日召集各機關與會代表舉行協調會議,決議由周檢察長章欽擔任團長、林稽核銘寬擔任副團長、藍科長家瑞擔任執行秘書、詹組長志文擔任聯絡官,並就參與本次年會應準備事項、提交報告須修改部分、相關團務與分工事項取得共識。
本次年會我國代表團成員積極參與各項會議活動,並踴躍發言,例如:於我國細部進展報告(Detailed Progress Report, DPR)審議議程發言簡述我國自2007年相互評鑑後之進展及未來努力方向;於審議馬紹爾群島及尼泊爾相互評鑑報告時,發言提問金融監理機制有關問題及表達意見;於「捐助者及技術協助與訓練提供者工作組(Donor and Provider on Technical Assistance and Training Working Group,英文簡稱:DAP)」議程報告我國於2011年上半年已完成及於2011年下半年將提供之洗錢防制訓練課程,並於2011年及2012年分年度捐款予APG進行提升太平洋島國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AML/CFT)能量合作案等提出報告。
在參與組織會務活動部分,我國完成連續2年擔任「政策指導工作組(Steering Group)」北亞區 代表之任務,於本會期中召集區內會員選出香港接任下一會期地區代表;另以DAP成員身分,吸引許多會員主動與我國代表團交談互動,期建立合作關係,或分享提供他國訓練之經驗,成果非常豐碩,充分彰顯我國政府在參與建置全球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防護網絡之積極作為與成效。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印度; |
參訪機關: |
印度科欽美麗殿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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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2011,亞太,洗錢,年會,14屆,印度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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