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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出席「2010年亞洲公司治理圓桌論壇會議」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000646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出席「2010年亞洲公司治理圓桌論壇會議」報告#
報告名稱: 出席「2010年亞洲公司治理圓桌論壇會議」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000646_33093.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0/02/23
報告書頁數: 44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http://www.fscey.gov.tw
出國期間: 99/12/16 至 99/12/17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葉銀華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專任委員室 委員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分類號/財稅金融 關鍵詞:證券、監理、跨國 內容摘要: 本次亞洲公司治理圓桌論壇係由大陸證監會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以下簡稱OECD)聯合主辦於2010年12月16日至17日在上海舉行。本次會議之主要議題為:(一)大陸上市公司治理發展報告;(二)亞洲公司治理發展進步與挑戰;(三)檢視更新版亞洲公司治理白皮書版本。本次會議討論議題可充分瞭解國際發展現況及所遇到之阻礙。另會議並暫定未來之優先改革議題如下,勾勒往後國際公司治理之發展趨勢,如下所述。 (一)公部門及私部門應持續與公司、董事會、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以良好的公司治理價值為基礎進行商業往來。 (二)所有地區應致力於公司治理法規之有效實施與執行。 (三)亞洲公司治理圓桌論壇之國家,應朝使其會計、審計與非財務資訊揭露之標準與實務與國際標準與實務統合之方向努力。 (四)應透過持續對董事教育訓練、透明化提名制度強化董事會功能。董事會必須改進其於策略規劃、內部控制制度、風險監控,以及涉及經理人、具股東權股東,以及其他內部人之交易之獨立審查與參與。 (五)法律及規範架構應確保無控制權股東,免於受內部人及具控制權股東之剝削。 (六)政府應強化其在改善銀行法規及公司治理方面之努力。 (七)政府應致力提升國營企業的公司治理。 此外,OECD秘書處預計於2011年東京會議發布更新後之亞洲公司治理白皮書,作為圓桌經濟體政策制訂者之參考。我國目前公司治理努力之方向與OECD建議方向大致相近,惟在致力於使我國制度與國際接軌之時,應進一步促使制度能有效執行與落實,以確實達到強化公司治理之目標。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中國大陸;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證券、監理、跨國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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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金融保險
施政分類: 證券、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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