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赴中國大陸查訪供煤合約煤炭生產運輸交貨及燃煤裝貨港公証採樣等合約執行事宜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903828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查訪供煤合約煤炭生產運輸交貨及燃煤裝貨港公證採樣等合約執行事宜# |
報告名稱: |
赴中國大陸查訪供煤合約煤炭生產運輸交貨及燃煤裝貨港公証採樣等合約執行事宜 |
電子全文檔: |
C09903828_318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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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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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9/11/10 |
報告書頁數: |
22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白淑媜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燃料處 |
主管外煤檢驗 |
薦任 |
陳碧齡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燃料處 |
主管船運執行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一、目前出口至本公司之中國大陸煤炭,最主要裝貨港係天津港。自天津港出口之煤炭檢驗,係由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 之化礦金屬材料檢測中心依法執行,該中心之實驗室係按照ISO/IEC 17025(測試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建立並運作實驗室質量體系,獲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計量認證和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並參加ISO等組織的煤炭等商品的實驗室間水平測試及能力驗證活動,均獲滿意結果。
二、按本公司購煤合約,煤載於裝貨港完裝後,公證公司應將密封之公斷煤樣保存90天。買賣雙方收到裝貨港公證報告後84天內,就公斷煤樣提出複驗,並據此複驗結果依約調整計價,故公斷煤樣儲存情形值得重視。經於CIQ抽查本公司裝船單第6831號船次(2010.9.13於天津港完裝)公斷煤樣,其係以真空狀態儲存良好,且該船次本公司指派Peterson 公司監督裝船,經查Peterson人員以橘紅色籤條封籤完整,籤條號碼No.0000862,亦與監督報告所载號碼相符,顯示所聘Peterson公司之監督工作確實。
三、大陸煤樣寄送本公司實驗室,偶發生買方煤樣包裝破損、標示不清或延誤寄送現象。經向CIQ及神華公司說明並要求買方煤樣及公斷煤樣之包裝、標示、寄送均應一併重視。渠等表示將與內部相關人員再行研討,期未來能進一步改善。
四、天津碼頭營運泊位No.S13、 S14、 S15為神華公司專用煤炭碼頭,年出口能量3,500萬噸,台電船舶通常安排S13或S14泊位裝貨。神華天津碼頭二期工程計畫擬擴建第16、17、18泊位,具體建設時間未定,但設計規模將與第13、14、15泊位同,為一個cape及兩個panamax泊位,期擴建後出口能量進一步提升。
五、大柳塔煤礦可開採蘊藏量5.55億噸,以目前產量估計尚可開採約60年。煤層厚度平均6米,傾斜角度僅約5度,自1996年開採之地下礦係以長壁法開採。2009年原煤産量10.14百萬噸,煤質具低灰特低硫特性。所採洗煤方式係Jigging Method,主要洗選項目為灰份。煤炭均儲存於儲煤槽並逕送裝車而不落地,礦區未見煤堆及煤灰飛揚,係一高效安全之現代化大型煤礦。
六、有關裝貨港品質重量公證報告未能於煤輪抵台前送達本公司,神華公司表示,將檢討以盡力縮短提供公證報告之時間,期在最短時間內提出相關報告及文件。
七、神華公司人員表示,大陸經濟發展快速,煤炭內需市場強,預期目前煤炭國內價格高於出口價格每噸價差約10%左右之趨勢,短期內仍將持續。至於中煤公司人員則表示,由於大陸煤售予國內價格較國際價格每噸高約100人民幣,且預期短期內至少迄明年都將不變,因其係股票上市公司,股東要求增加供應國內之數量,未來國內與國際價格價差及股東意見,關係著出口煤供應量多寡以及對未來國際標案之參與意願。考量本公司煤源分散及燃煤供應安全,本公司欲進一步掌握適量大陸燃煤數量,宜密切注意未來大陸煤炭內需及其國內與國際價格發展。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中國大陸; |
參訪機關: |
神華集團公司
中煤集團公司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購煤合約執行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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