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派赴泰國清萊辦理98學年度僑生來臺升讀五專職校學科測驗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801096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派赴泰國清萊辦理98學年度泰北地區僑生來台就讀五專職校學科測驗出國報告# |
報告名稱: |
派赴泰國清萊辦理98學年度僑生來臺升讀五專職校學科測驗出國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09801096_255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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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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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8/07/17 |
報告書頁數: |
7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楊寵善 |
教育部 |
僑民教育委員會 |
幹事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鼓勵海外僑生來臺升學為政府重要的僑教政策,依海外各地區學制、學習狀況及升學條件之不同,採申請或測驗方式招收海外僑生,泰北地區僑生來臺升讀五專、職校,例年來均經學科測驗,擇優錄取。本 (98)學年度泰北地區僑生來臺升讀五專、職校學科測驗,於98年4月25日在泰北清萊建華中學舉行,本部派僑教會楊寵善小姐、協同僑務委員會僑輔室廖志明專員赴泰北清萊辦理學科測驗工作。 本次學科測驗得以順利完成,除了感謝泰北清萊建華中學李心賢校長提供測驗場地,雲南會館馬應光會長等人士之協助接待,更要感謝駐泰國代表處張俊均秘書事前之聯繫、規劃及協調。本次赴泰國清萊辦理學科測驗,建議事項如下:一、來臺升讀五專、職校之泰北地區學生年齡尚小,需家人照顧,除學校應加強僑生生活照顧及課業輔導,更應落實在臺監護人功能。二、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之規定,僑生申請來臺就讀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者,應檢附經我國公證人公證之在臺監護人同意書。對來臺升讀五專、職校之泰北地區僑生,倘尋覓在臺監護人有困難,建議爾後申請來臺升讀大學校院,無須檢附在臺監護人同意書,將可達成申請來臺升學之意願。三、對泰北地區華僑學校建議有關部會,給予更多關懷與支援。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泰國; |
參訪機關: |
1、泰北清萊雲南會館 ,2、泰北美斯樂興華中學,3、泰北滿堂村建華中學。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泰北僑生,五專職校,學科測驗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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