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美國專利商標局-世界智慧財產學院進階生物技術醫藥專利課程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80081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美國專利商標局國際智慧財產學院研習「進階生物技術醫藥專利課程」# |
報告名稱: |
美國專利商標局-世界智慧財產學院進階生物技術醫藥專利課程 |
電子全文檔: |
C09800817_2519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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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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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8/06/22 |
報告書頁數: |
61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蔡明秀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專利二組 |
專利助理審查官 |
薦任 |
李東秀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專利三組 |
專利審查官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由此次世界智慧財產學院之課程內容,選出三個主題來說明,其分別為(一)申請專利範圍的解釋:分別介紹美國與我國於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的依據及原則,並以美國法院的案例來說明;(二)美國於新穎性之審查中有關先前技術固有地(inherently)揭示所請發明之淺析:介紹美國於新穎性之審查時,如何判斷先前技術已固有地揭示所請發明,並以美國法院的案例來說明;(三)醫藥專利之特殊議題:選擇兩個題目來探討,其一為已知物質之新用途,以美國法院的案例解析已知物質之新用途的可專利性,另一為已知化合物之衍生物的議題,對於已知化合物之衍生物的可專利性及可據以實施性,提供美國審查之具體說明。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美國專利商標局 |
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申請專利範圍","新穎性","inherently","已知物質之新用途","已知化合物之衍生物","可專利性","可據以實施性"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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