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馬來西亞及新加坡政黨政治、選舉制度與政治獻金制度考察報告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李明曄 |
內政部 |
政黨審議委員會 |
專員 |
薦任 |
羅瑞卿 |
內政部 |
民政司 |
簡任秘書 |
簡任 |
林正雄 |
行政院 |
行政院秘書處 |
諮議 |
薦任 |
黃昭元 |
內政部 |
政黨審議委員會 |
委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強化陽光立法、推動廉能政治,以及建構一個公平、合理的政黨競爭環境,是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標。馬來西亞與新加坡國情與我國相近,二國獨立之初均承繼了殖民國家的議會民主制,政黨政治的發展亦有相當時日,尤其馬來西亞特殊的族群政黨政治,其政黨間的互動與合作(結盟),對我國頗有參考價值。至新加坡方面,政府的廉能與政治清明舉世公認,該國於西元2001年制定公布政治捐贈法(Political Donations Act),其施行多年以來之成效與經驗,當有值得借鏡之處,爰組團前往二國考察,以提供我國制度規劃、法令研修(訂)及業務運作之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馬來西亞;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ㄧ、馬來西亞:(11月30日至12月3日)(一)拜會「馬華公會」,與秘書長王茀明先生(兼任上議院副議長)、副秘書長陸垠佑先生、中央委員曹智雄先生(兼任內政部副部長)及黨總部行政主任林清海先生座談,並聽取簡報,廣泛交換意見。 (二)拜會馬來西亞選舉委員會,與副主席(代理主席)Dato’Wan Ahmad Wan Omar座談,並聽取簡報,廣泛交換意見。 二、新加坡:(12月3日至12月6日) (一)拜會新加坡總理公署選舉局(Elections Department),與局長Lee Seng Lup先生座談,並聽取簡報,廣泛交換意見。 (二)拜會人民行動黨,與黨部執行理事Lau Ping Sum(劉炳森)先生(曾任新加坡4任國會議員)座談,並聽取簡報,廣泛交換意見。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馬來西亞,新加坡,政黨政治,選舉制度,政治獻金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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