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參加APEC金融監理官訓練倡議之新金融商品法規區域研討會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詹佳婷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第七組 |
稽核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此次研討會係為使ADB各會員國就新商品及管理法規有更完整及宏觀之認識與瞭解,內容涵蓋美國及香港對設計新商品之考量重點、美國結構商品及對沖基金、美國次級房貸風暴成因及修正信用評等機構管理方向、澳洲集合投資計畫及顧問服務與認購權證、馬來西亞伊斯蘭資本市場及泰國期貨交易所發展簡介等。參與該會議之主要心得與建議如下:一、推出新商品時,須瞭解其內涵及可能衍生風險,衍生性商品市場發展快速,金融機構應不定期檢視其投資決策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制度,是否須更新。二、透過持續不斷之學習,以利監理發展快速及高度複雜之衍生性市場。三、加強國際合作,以利跨市場監理。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之摩臺指期貨與我國臺指期貨之相似度高,應加可加強與其之監理合作。四、澳洲CIS之基金資產並毋須交付保管機構保管,期貨經理事業如仿該制度簡併保管銀行角色,將可降低期貨經理事業之委任人成本,應有助於招攬客戶。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菲律賓; |
參訪機關: |
菲律賓證交所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新商品、衍生性商品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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