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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參加APEC金融監理官訓練倡議之新金融商品法規區域研討會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704099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APEC金融監理官訓練倡議之新金融商品法規區域研討會#
報告名稱: 參加APEC金融監理官訓練倡議之新金融商品法規區域研討會出國報告
電子全文檔: C09704099_24177.doc C09704099_55241.doc C09704099_57235.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7/12/15
報告書頁數: 0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http://www.sfb.gov.tw/Layout/main_ch/index.aspx?frame=5
出國期間: 97/09/15 至 97/09/19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詹佳婷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第七組 稽核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此次研討會係為使ADB各會員國就新商品及管理法規有更完整及宏觀之認識與瞭解,內容涵蓋美國及香港對設計新商品之考量重點、美國結構商品及對沖基金、美國次級房貸風暴成因及修正信用評等機構管理方向、澳洲集合投資計畫及顧問服務與認購權證、馬來西亞伊斯蘭資本市場及泰國期貨交易所發展簡介等。參與該會議之主要心得與建議如下:一、推出新商品時,須瞭解其內涵及可能衍生風險,衍生性商品市場發展快速,金融機構應不定期檢視其投資決策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制度,是否須更新。二、透過持續不斷之學習,以利監理發展快速及高度複雜之衍生性市場。三、加強國際合作,以利跨市場監理。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之摩臺指期貨與我國臺指期貨之相似度高,應加可加強與其之監理合作。四、澳洲CIS之基金資產並毋須交付保管機構保管,期貨經理事業如仿該制度簡併保管銀行角色,將可降低期貨經理事業之委任人成本,應有助於招攬客戶。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菲律賓;
參訪機關: 菲律賓證交所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新商品、衍生性商品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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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財政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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