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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出席「第15屆國際銀行監理官年會(ICBS)」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703347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出席「第15屆國際銀行監理官年會(ICBS)」#
報告名稱: 出席「第15屆國際銀行監理官年會(ICBS)」報告
電子全文檔: C09703347_23475.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7/11/05
報告書頁數: 32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http://www.fscey.gov.tw
出國期間: 97/09/20 至 97/09/28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李紀珠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室 副主任委員 政務官
邱淑貞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組長 簡任
黃厚銘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科長 薦任
耿國樑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際業務處 科長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一)ICBS是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下之組織,二年開會一次,主要係透過此種由各國銀行監理官參加之會議,來瞭解各國對BCBS所發布有關資本適足規定適用情形,及共同討論各國監理上所遇困難。今年適逢美國次貸風暴,接著美國大型投資銀行相繼出現問題,影響層面非常廣泛。面對此金融混亂情勢,各國金融主管機關及央行之回應,及Basel II 銀行資本適足性規範之檢討,成為今年會議之主軸。(二)綜合此行成果如下:1.藉於多達122國參與之國際銀行監理官年會中,與各國金融主管機關建立關係,並就現今國際金融動盪情勢下之監理機制及跨國監理合作等議題充分交換意見。2.與歐盟執委會負責金融服務業之總署長及高層晤談,溝通爭取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乙案能速獲通過。3.與比利時金融監理委員會(CBFA)達成共識,於年底前完成金融監理換文協定(EOL)之簽署。4.在會議期間,與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有積極良好互動,雙方同意共同加速推動建立兩岸金融監理合作機制。5.深入瞭解廬森堡成為金融中心可供我國學習之經驗。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比利時;盧森堡;
參訪機關: 盧森堡金融管理局,盧森堡投資基金協會,盧森堡結算清算機構Clearstream,盧森堡銀行協會,盧森堡證券交易所,歐盟執委會內部市場總署,Fortis銀行總部,台聯銀行,比利時金融監理委員會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國際銀行監理官年會,ICBS,盧森堡,金融中心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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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財政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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