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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從英國及香港相關法律論我國「財產來源不明罪」草案─以「舉證責任倒置」與「無罪推定」原則為中心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702639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從英國及香港相關法律論我國「財產來源不明罪」草案─以「舉證責任倒置」與「無罪推定」原則 為中心#
報告名稱: 從英國及香港相關法律論我國「財產來源不明罪」草案─以「舉證責任倒置」與「無罪推定」原則為中心
電子全文檔: C09702639_22826.pdf C09702639_55403.pdf C09702639_57154.pdf C09702639_59245.pdf C09702639_59879.pdf C09702639_60873.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7/09/30
報告書頁數: 77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http://www.tpc.moj.gov.tw
出國期間: 96/09/01 至 97/08/31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廖先志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財產來源不明罪中所隱含之「舉證責任倒置」或推定對我國之刑事訴訟制度為一全新挑戰。但由英國及香港等國之判例顯示,「舉證責任倒置」與「推定」並非一定因抵觸無罪推定原則而不可接受,若該「倒置」或「推定」之存在合理,則仍屬可存在之制度。故我國在制訂「財產來源不明罪」時,應注重規定之合理性。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英國;
參訪機關: 英國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
出國類別: 進修
關鍵詞: 財產來源不明罪,犯罪所得沒收,舉證責任倒置,推定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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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司法檢察
施政分類: 刑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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