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中國貿易政策檢討(TPR)會議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701248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出席中國貿易政策檢討(TPR)會議# |
報告名稱: |
中國貿易政策檢討(TPR)會議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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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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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7/05/29 |
報告書頁數: |
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朱曦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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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世界貿易組織於本(97)年5月21日及23日在日內瓦舉行「中國貿易政策檢討會議」,我常駐WTO代表團林大使義夫偕同代表團劉秘書志宏、賴秘書銘賢及貿易局朱組長曦與會。議程包含總體經濟環境、貿易政策措施及部門別議題。會中我方除表達對中國四川震災之慰問外,簡述兩岸貿易與投資近況及我國書面提問,並鼓勵中國繼續進行在環境、競爭與勞工議題等方面之改革。 其他多數會員亦對川震表達關切外,並肯定中國結構性改革對於經濟成長之重要性,惟亦關切與中國日益嚴重之貿易逆差問題及中國若干貿易扭曲措施等。 美方批評中國未能於杜哈回合談判扮演領導性角色及對經濟活動採取直接干預措施(如產業政策、出口限制等),並關切中國在智財權保護、透明性等問題。歐盟除智財權保護外,對國營事業在服務業部門之干預亦表示關切。 中方仇部長助理鴻表示,歐美為維護國內環境品質禁止生產焦煤,郤抱怨中國限制焦煤出口之不合理;中國將調整所得稅不同級距稅率、提高退休年金;鼓勵進口及對外投資;將落實透明化原則,草擬貿易相關法規時,給予各界合理評論機會。 中國對我方書面提問如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考慮簡化動植物及其產品輸入同意\拒絕核發文件作業流程、開放外國律師得聘僱當地律師規定、放寬外銀分行最低資產要求及取消承作人民幣業務之限制等,已予初步答覆,貿易局已轉相關單位參考。另中方表示未答覆之書面提問部分,將於會後1個月內提供。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瑞士; |
參訪機關: |
WTO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中國,TPRM,WTO,貿易政策審查 |
備註: |
承辦人雙一組林蘭君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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