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
美國金融控股公司跨業經營模式與聯邦準備融通窗口處理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603443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美國金融控股公司跨業經營模式與聯邦準備融通窗口處理# |
報告名稱: |
美國金融控股公司跨業經營模式與聯邦準備融通窗口處理 |
電子全文檔: |
C09603443_204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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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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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7/06/27 |
報告書頁數: |
58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林芬蘭 |
中央銀行 |
業務局 |
二等專員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我國自2001年起已陸續成立15家金融控股公司,依據現行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金融控股公司可結合證券、保險與銀行,並可透過共同行銷進行跨業經營,其跨業經營特色,打破銀行、保險、證券產業之界線,未來金融控股公司如經營失敗,衍生之系統性危機將不同以往,值得關注與未雨綢繆。爰參考美國相關法規制定沿革及融通機制,希冀對央行強化金融安全網及融通機制,有所助益;美國成立金控後,美國聯邦準備銀行基於道德風險與風險管理之考量,並未擴大融通對象至金控公司旗下非存款機構之子公司,而以其他方式挹注市場必要之流動性,另於非常及緊急情況下,美國聯邦法得授權美國聯邦準備銀行動用緊急融通,將貼現窗口融通對象擴及至非銀行之個人、合夥或公司,爰美國聯邦準備銀行基於貨幣政策、道德風險及監理實務等層面之考量,對金融市場挹注資金方式及融通機制,似可作為央行未來規劃融通機制之參考。本篇報告共分六章,壹、前言,貳、金融控股公司跨業經營規範,參、金融控股公司風險控管之規範,肆、金融業跨業整合情形,伍、中央銀行融通機制如何處理金融控股公司經營及系統性危機事件,陸、結論及建議事項。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Fed,Fed N.Y,紐約銀行,美國銀行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金融控股公司,跨業經營,融通制度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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