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美國有關懲罰教育法與小學教學班級懲罰實務之研究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符玉梅 |
臺中市西屯區大鵬國民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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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 |
教師 |
報告內容摘要
懲罰教育,其實不應以“懲罰”為出發點,而是應以“改善”為出發點,藉以制度、模式,利用適當、良好的工具與方法來協助學生改善或戒除問題行為。本文首先針對「懲罰」的意涵做一釐清,再就「懲罰」的教育意涵做一探討,就國內外不同文獻的探討後,再依美國的教育行政組織、教育相關法律、伊利諾州的教育組織與法律,以及伊利諾州兩所公立小學所施行之懲罰教育之制度、實施方式、實施成效,進行分析、比較,提出下述總結:美國國小實施懲罰教育具有學校總體營造的概念與意涵,利用一個統一、完整的制度,透過解說、宣導、練習,強化學生的了解、理解,讓學生清楚、明白學校的目標行為,藉由環境的塑造,進而將學生的概念、行為塑形成學校想要達成的目標行為,其目的與過程就是一種『學校總體營造』,意指學校營造出一種新的社會、新文化、新的學生,企圖達成學生不良行為的改善工程。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美國伊利諾州哈伯學院,西北大學,Winston Campus - Elementary,Westbrook School |
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懲罰,紀律,懲罰教育,美國教育,PBIS,Point Sheet,學校總體營造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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