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
參加亞洲生產力組織(APO)生質能利用研討會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503402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APO生質能利用研討會(Workshop on Utilization of Biomass for Renewable Energy)# |
報告名稱: |
參加亞洲生產力組織(APO)生質能利用研討會 |
電子全文檔: |
C09503402_172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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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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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6/02/16 |
報告書頁數: |
31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高淑芳 |
經濟部能源局 |
局長室 |
秘書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面對高油價時代的來臨及因應全球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京都議定書的發展趨勢,世界各國無不致力於再生能源之發展與推廣應用。在各種非傳統能源例如太陽能、風能、生質能及水力等,生質能是最具發展潛力的,與其他再生能源比較,生質能的優勢包括技術較成熟、有商業化運轉能力、經濟效益較高、且因使用材料為廢棄物,故兼具廢棄物回收處理與能源生產雙重效益,是一種具潔淨能源及環境友善的綠色燃料。生質能係泛指利用生物產生之有機物質,包括能源作物、農工廢棄物等,經轉化技術產生之固體燃料、液態燃料、氣體燃料或電力等可用能源。例如木材與林業廢棄物如木屑;農作物與農業廢棄物如黃豆、玉米、稻殼、蔗渣等;畜牧業廢棄物如動物屍體及都市垃圾、垃圾掩埋場與下水道污泥處理廠所產生的沼氣;工業有機廢棄物如有機污泥、廢塑橡膠、廢紙或黑液等物質經生物(化學)轉換技術(如發酵、酯化、生物菌種)或熱轉換技術(如氣化、裂解)所產生的可用能源皆屬於生質能的範疇。一般的利用型式包括生質柴油(biodiesel)、酒精汽油(生質酒精,bioethanol)、沼氣(biogas)、廢棄物衍生燃料(residue derived fuel, RDF)等。根據國際能源總署統計資料顯示,目前生質能為全球第4大能源,僅次於石油、煤炭及天然氣,且生質能為一種永續能源,有鑑於此,亞洲生產力組織(Asia Productivity Organization, APO)特舉辦本次研討會,以增進會員國對目前國際上生質能發展及利用趨勢的瞭解。亞洲生產力組織成立於1961年5月11日,目前有20個亞太地區會員體參加,包括:孟加拉、柬埔寨、中華民國、斐濟、香港、印度、印尼、伊朗、日本、韓國、寮國、馬來西亞、蒙古、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新加坡、斯里蘭卡、泰國及越南等。本次研討會有14個會員國派員,共23位學員參加。本報告將就本次研討會的研習目的、APO相關活動簡介、研習的行程紀要及研習內容等作重點摘述,並蒐集各國學員對其國家的國情報告附錄於附件。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尼泊爾; |
參訪機關: |
1.能源研究中心(CES)。2.特里汶大學應用科學及技術研究中心(RECAST)。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生質能、生質柴油、生質酒精、厭氧發酵、酯化技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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