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赴荷蘭及德國考察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制度及效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50317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考察歐洲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之制度及效益# |
報告名稱: |
赴荷蘭及德國考察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制度及效益 |
電子全文檔: |
C09503177_1707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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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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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6/01/24 |
報告書頁數: |
2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莊茂森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保處 |
簡任技正 |
其他 |
儲雯娣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保處 |
技正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國內自民國81年修正「水污染防治法」,增訂水污染防治費徵收規定以來,歷經十餘年,水污染防治費迄今尚未正式開徵。而原定民國95年開始徵收,亦因立法院預算審查刪除預算而暫緩徵收。然歐美先進國家,例如荷蘭、德國、法國及義大利等,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制度已行之有年,且均有因水污染防治費之徵收,明顯改善水體水質,績效卓著。為此,本處特別於95年度編列出國計畫,赴荷蘭及德國考察其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之制度及效益。本次出國考察重點除瞭解荷蘭及德國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之制度外,亦一併蒐集橫跨歐洲多國之多瑙河流域管理方式資料,及荷蘭農牧排泄物土壤處理及再利用管理方式資料,供國內制定相關政策及管理制度之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德國;荷蘭; |
參訪機關: |
荷蘭瓦罕寧根大學研究機構,荷蘭水局總會,德國環境自然保育及核能安全部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水污染防治費徵收,流域管理,農牧排泄物土壤處理及再利用管理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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