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5年度「生態工法河川水庫水質淨化與污染整治技術」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501171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生態工程河川水庫水質淨化與污染整治技術(95年度台美技術)# |
報告名稱: |
95年度「生態工法河川水庫水質淨化與污染整治技術」 |
電子全文檔: |
C09501171_155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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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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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5/07/28 |
報告書頁數: |
37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世偉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保處 |
科長 |
薦任 |
廖珮清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保處 |
技正 |
薦任 |
黃文傑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保處 |
副工程司 |
委任 |
彭绍博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台南工務局 |
副局長 |
薦任 |
馬振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高雄環保局 |
課長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1960年代開始,美國境內應環保意識高漲,要求工程與環保生態相容呼籲不斷,其中在水處理應用方面又以人工濕地為主要,目前美國人工濕地以逾千座,優點為可部分取代污水處理程序,對環境之衝擊相對較低,完工後基本營運管理成本亦較低,且可與周遭環境自然融合,提供多樣性生物棲息地等附加價值。目前世界各國積極推廣生態工法應用於水源保育,台灣真正推動生態工法始於1999年921大地震發生之後,國人才真正省思大地反撲之警訊,並瞭解生態工程引入傳統工程之必要性。在行政院統轄下,積極推動兼具環境保護與資源永續利用之生態工法,已成為工程之新思維,並廣泛應用於各類工程,相關部會均積極投入。地方政府各單位也本於權責,因地制宜規劃以生態工法至入傳統工法之內,期互為融合,並持續檢討修正最佳工法。環顧國內河溪及水庫皆為提供大部分生活、工業及農業用水,在保水與治水配合下,水資源有效利用可提供水域所需之保育用水,供水域生物繁衍存活之需。是以水資源規劃時,水庫攔水或攔河堰取水均需保留其下游之生態基流量、水質稀釋流量或保育水量。而生態工法之運用除必須確保水域之保育用水量,以維護水域生態環境外,有關水工構造物之興建亦必須提供生物縱向通道,避免阻斷其洄游路徑,維持河溪生態機能。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參訪西雅圖地區之Hicks Lake and Lake Fenwick in White Center,Old Finishing Hole,Canal Hood&Oyster Bay,Cushman Hydro Project,Carkeek Park,Longfellow Creek,Meadowbrook Pond,Natural Drainage System,Fish Ladder in Locks,Green lake、Lake Stevens等及舊金山地區之Bay Model,MT.View Sanitary Distict,Urban Compact Constructed Wetlands,Tidal Constructed Wetlands、Restored Wetlands等,並與美國環保署及其他部門專家進行討論。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生態工法,河川水庫,人工溼地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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