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500724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美國政府律師制度之研究# |
報告名稱: |
美國政府律師制度之研究 |
電子全文檔: |
C09500724_1519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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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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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5/03/16 |
報告書頁數: |
104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德芳 |
法務部 |
台灣苗栗地檢署 |
主任檢察官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鑑於國內律師錄取人數逐年增加,政府機關內具有律師資格之公務員不在少數,但礙於律師法、公務員服務法之相關規定,這些具有律師資格之公務員,並不能登錄律師執業。在其所服務之機關如有涉訟案件時,該機關並不能委請這些對該訟案業務嫻熟之公務員代表機關出庭,反須委請外界民間之執業律師代表機關,在委託時不僅須受政府採購法的限制,且受委任的律師對該訟案之業務亦不如公務員嫻熟,個案的專業能力的勝任上,亦可能不如具律師資格之公務員,故為免人力之重疊浪費,法務部乃將政府律師制度之建立列入九十四年度之施政計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華盛頓州立大學法學院,華盛頓州州檢察長辦公室.景郡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西亞圖律師長辦公室 |
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美國,政府,律師制度,研究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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