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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認罪協商研究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500091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赴美國哈佛大學研究報告-認罪協商研究#
報告名稱: 認罪協商研究
電子全文檔: C09500091_14699.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4/09/20
報告書頁數: 36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法務部 http://moj.gov.tw
出國期間: 94/01/15 至 94/06/15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蔡名堯 法務部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認罪協商制度在美國,最初係源於司法實務的慣行,歷經百餘年的發展,終獲聯邦最高法院肯認其合憲性,進而形諸於法律之明文規範中。時至今日,儘管有來自學界的批評意見,認罪協商制度仍穩定、持續地以壓倒性多數之姿,盛行於美國的刑事司法實務中,估計有逾九成的刑事案件係經由認罪協商而獲致解決。試想,認罪協商制度何以在美國蓬勃發展,歷久不衰?美國獨特的歷史文化及法制淵源或係重要因素,然而,在講求自由民主、尊重各州主權的美國聯邦體制下,認罪協商制度竟能在各州及聯邦之司法體系中,分別獲致發展並屹立不墜,其背後必然凝聚了絕大多數認同及支持的力量。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美國;
參訪機關: 哈佛大學
出國類別: 研究
關鍵詞: 哈佛大學,認罪,協商,研究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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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法務
施政分類: 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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